(本网讯)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2OO4]85号文件)和市6月29日召开的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搞好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今天,在这里召开区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下面,我受新明副区长的委托,代表区政府残工委对去年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段残疾人就业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去年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
去年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下,在区、镇(街道)残联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区共推荐安排了24名残疾人就业。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lO万元。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大部分镇(街道)也完成或超额完成了任务。我们的做法是:
l、抓出台文件,拟订方案。
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社会保障工程,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我们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部门紧密配合。首先,以区政府的文件形式转发了市政府《关于执行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制定了《关于将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纳入劳动年审和监察的通知》(深龙府办[2OO3]l8号)。成立了以钟副区长为组长的“龙岗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2OO3年度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方案。各镇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保证了我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有序进行。
2、抓宣传发动。
去年八月初,钟新明副区长主持召丌了各镇(街道)主管残联工作的领导和镇残联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后,各镇通过召开劳动、外经、村委会等部门领导和外商企业厂长、老板座谈会、新闻媒体宣传、发文件资料等形式和途径,加大宣传力度,使全区各单位、各部门都能明确贯彻《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重要意义,较好地关心残疾人的就业和生活,维护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自觉依法按《办法》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抓企业年审。
抓外商企业年审,是我区去年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点。为了做好此项工作,首先,我们于去年4月初举办了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和负责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干部业务培训班,组织业务人员系统学习了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年审对象、标准、程序、时间、单位等业务知识,通过学习,明确了要求,掌握了工作程序,提高了业务水平。其次,以镇、街道(村)为单位召丌了动员会。第三,区残联制定印发了年审工作方案。第四,各镇根据实际采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向外商企业发放了省、市、区下发的有关做好年审工作的文件、资料和年审手册及工作程序表。第五,各镇劳动管理站按要求进行年审。第六,区残联组成了三个工作小组,深入到各镇进行检查指导。
4、抓调查摸底,把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残疾人推荐给外商企业。
为了摸清有劳动能力仍未就业的残疾人的情况,以便向用人单位推荐安排工作,去年初,印发了《龙岗区就业和未就业残疾人情况调查表》。各镇(街道)残联根据调查表的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据统计,全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有34O名,有就业要求的有3O6人。为了解决这一批人的就_业问题,各镇(街道)残联把本镇(街道)有劳动能力仍未就业的残疾人向用单位推荐,供他们挑选安排。
在贯彻《办法》中,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离市残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
1、年审工作不够平衡,没有收到预期效果。
2、有些镇领导对在外商企业收取残疾人就业金有顾虑,担心增加外商负担、损害外商利益、赶走了外商。因而,在开展工作中,对省、市文件的要求,打了折扣。
3、外商投资企业就业金的收缴难度大。
4、残疾人因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较低,加上身体条件的限制,再加上外商厂现代化操作要求越来越高,许多外商感到安排残疾人就业力不从心。
5、有部分镇(街道)残联有畏难和厌战情绪。
6、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技术培训工作重视不够。
7、区(镇)残疾人就业服务站仍未有专职工作人员,由于人员不落实,影响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
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要想办法,采取措施,加以克服解决。
二、下一段工作意见
贯彻落实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区、镇(街道)残联必须做到:
(一)、进一步明确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切实抓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一是到2OO5年,使有就业能力和就业需求的待业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
二是到2OO8年,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O%以上,基本现残疾人与健全人“平等享有就业机会,同等拥有就业岗位”。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围绕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工作的规划部署,努力实现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上述目标。
(二)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工作是社会发展利政府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是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和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就业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将其纳入社会发展的大局,纳入就业和再就业工程,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全力支持,推动发展。努力构建起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以及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的残疾人就业工作体系。
(三)继续推进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法规性都很强的社会工作,它需要社会的理解、支持、参与才能顺利开展。外商企业是二00二年才开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投资者对《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利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精神的领会和理解是不够的。因此,区、镇(街道)要通过召开外商厂长、老板座谈会、新闻媒体宣传、发文件资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残疾人就业工作开展的社会氛围,使外商企业都能够自觉地关注弱势群体、关心残疾人的就业和生活,维护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自觉依法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继续摸清外商个数,对某些持“等一等、看一看、挡一挡”消极观望态度、爱钻政策空子的外商企业,要大胆探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新办法、新路子,可采取带残疾人上门或召开招聘会等办法,尽量安排残疾人就业,各镇(街道)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要建立档案,随时提供给用人单位选择安排。同时,各镇(街道)要重点抓好大企业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四)立足本地,物色鼓励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力量兴办转办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
今年上半年,我会发动社会热心人上,利用社会资金,办起了我区第一家福利企业——库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安排8名残疾人就业,占生产一线工人5O%,残疾人在企业里能互帮互助,干得非常开心、起劲,经济收入可观,每月工资7OO元。同时,我会还安排2O名残疾人到民爱工业园等福利企业就业。这种集中推荐、集中培训、集中安排、集中指导、集中管理的“五集中”就业办法深受残疾人及其家属的欢迎和好评。实践证明,集中在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是合乎残疾人心理和生理需求的一种就业方式,是有针对性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各镇(街道),要立足本地,物色1—2个关爱残疾人的集体或个人兴办或转办残疾人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安排残疾人的福利企业,各镇(街道)要出面与工商、税务部门落实好工商管理费和税收方面的优惠的政策,大力扶持,并依法加强管理。按市残联的要求,为重点解决一批重度残疾人(弱智、精神病人)的就业问题,我区在2006年前将通过政府的扶持,建立两个以上以“康复一培训一就业一生活服务一文体娱乐”一体化的残疾人康复、就业基地。各镇(街道)也可探索发展各类庇护工厂(农场)各类简易手要操作的实体或福利企业。
(五)大力扶持残疾人社区个体或集体就业
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或自愿组织起来进行就业是自强自主的体现,可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应当鼓励,大力扶持,并要积极地进行引导和组织实施。同时,组织残疾人进行个体或集体就业要与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实行就近就业和社区就业充分结合。各镇(街道)要从今下半年开始,要有计划地部署和实施残疾人社区就业、个体或集体从业工作,发挥和依托村(居)会作用,协调社区管理部门,存福利彩票销售、书报亭经营等就业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有关部门在核发发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证照、办理有关手续、减免税收和落实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优惠和照顾。对从事社区个体和集体从业的残疾人及从事社区服务性工作的社区公益性组织,可从残疾人就业保障多中给予补贴扶持。初中证明:利用书报亭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社区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最好办法,各镇从今年开始,要争取城管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选好点[每个镇(街道)2个以上],上报区残联由区残联统一制作好报亭,下发至各街道经营点,由社区残疾人经营。
(六)抓好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工作
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是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必要条件。为此,下半年要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残疾人特点和用人单位业务的要求,有的放矢地开展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如开办按摩、种养、电脑等培训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
(七)继续按《省办法》和市、区政府的要求,抓好残疾人就业金的收缴工作。
为做好我区2004年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2004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命工作的通知》(深龙府办[2004]57号),要求从8月份开始,到12月底,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情况进行审查,凡是未有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达不到O.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必须依据《省办法》、市、区政府规定,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l、召开会议,派发文件和资料
各镇(街道)要召开本辖区内用人单位会议,进行宣传发动,派发省、市、区有关残疾人就业文件和《深圳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登记表》,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情况一一进行审查,对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缴交标准
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的行政、事业和社会团体应按深圳市统计部门200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611元的标准的8O%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的企业单位按区统计部门公布的200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860元的标准的8O%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缴交办法
(1)、区(镇、街道)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分别由区(镇、街道)残联核实好各单位残疾人就业金后,报区(镇、街道)财政局(所)统一扣除。
(2)、区(镇、街道)的国营、集体、私营、外商企业和外驻单位到区(镇、街道)残联领取《深圳市龙岗区政府性基金(资会)缴款通知单》,按通知单的交款数额,直接到中国银行龙岗支行、或深圳发展银行龙岗支行、或深圳商业银行中心城支行交款。
同志们,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都很明确了,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工各部门和社区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加快推进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进程,为实现我区残疾人与健全人“平等享有就业机会,同等拥有就业岗位”的目标而奋斗!
谢谢大家!
二00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