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开展《公务员法》培训


    11月16日-17日,市残联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公务员法》培训,来自深圳市委组织部经理进修学院的四名教授分别为残联系统的公务员讲解了有关课程,包括公务员法的立法思想与分类管理;公务员的规范管理;公务员的惩戒及激励保障;公务员的申诉、控告、聘用和法律责任等,会机关全体干部及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参加了培训。

    培训有助于残联干部职工准确理解《公务员法》法律条文,切实把握精神实质,认真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工作成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新闻背景:

    《公务员法》

    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该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

温凯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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