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去年安排82名残疾人就业,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60万元
2005年11月4日 深圳侨报
深圳侨报讯 昨日上午,记者从龙岗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龙岗区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多管齐下,共安排残疾人就业82人,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60万元。龙岗区副区长钟新明参加了会议。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更好地推进龙岗区残疾人就业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龙岗区残联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多管齐下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一是深入宣传,全面发动.龙岗区通过开动员会、座谈会、广播、电视、标语、板报、简报、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意义,提高了各单位的认识,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二是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残疾人就业需求等情况。据统计,龙岗区目前有劳动能力残疾人有748人,有就业需求的有725人,为解决这一批人的就业问题,龙岗区、街道残联和各社区残协把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残疾人向本辖区用人单位推荐,尽力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三是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自2004年起,龙岗区采取用人单位安排、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共安排82名残疾人就业。同时,2004年以来,龙岗区共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60万元。四是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前的培训工作,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
钟新明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立凡、刘建光
通讯员 黎育芳、韩献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