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七大扶助举措已取得显著成效
2005年12月15日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从昨天我市召开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获悉,“十五”以来,我市十分重视扶助贫困残疾人,通过七大扶助措施切实为贫困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副市长梁道行在会上就下一阶段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重点解决残疾人看病难、康复难、就业难、社会保障难“四难”。
梁道行在昨天的会议上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抓好政策落实和资金投入力度,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和残疾人救助体系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和维权等工作;要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公益活动,鼓励社会捐资救济贫困残疾人或兴建贫困残疾人福利设施。
七大扶贫举措为残疾人解困
据了解,“十五”以来,无论在政策上还是在措施上,市委市政府对扶助贫困残疾人都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倾斜。七大扶助措施见到成效:
一是政策扶贫,解决贫困残疾人“生活难”。目前,我市已出台8个有关扶助贫困残疾人的法规和政府性规章制度,建立了救助保障体系。从2003年至2005年上半年,全市共为各类特困残疾人发放各种救济补助金1542.86万元,受助残疾人达8855人次。二是康复扶贫,解决贫困残疾人“康复难”。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市共投入康复经费2633万元,使17000多名残疾人和精神病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三是医疗扶贫,解决贫困残疾人“就医难”。我市采取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和购买住院医疗保险的方式。几年来,为3977人次残疾人发放了233万元医疗补助。四是安居扶贫,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难”。我市从2002年实行廉租房制度以来,共为150户城市低保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其中有40户是低保残疾人家庭。五是教育扶贫,解决贫困残疾人及其子女“读书难”。我市对在校就读的低保特困户的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的书杂费和校服费,对高中阶段的免收学杂费和校服费。六是就业扶贫,解决贫困残疾人“就业难”。我市建立了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到2004年止,全市按比例安排1586名残疾人就业。七是司法扶贫,解决贫困残疾人权益“保障难”。目前,全市6个区设立了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站,两年多来,共为130多名残疾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两个文件重点解决“四难”
记者在昨天的会议上获悉,为加强对残疾人的帮扶,近日我市出台了《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将重点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四难”(看病难、康复难、就业难、社会保障难)。
我市将加强残疾人的医疗救助,解决看病难。根据两个文件,残疾人在市内各级政府开办的医疗机构就医时,凭《残疾人证》优先挂号、优先就诊和优先取药,同时免收挂号费。将低保残疾人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对患重大疾病的贫困残疾人实行医疗救助。
落实康复服务保障措施,解决康复难。将筹集残疾人康复帮困资金,实施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实施贫困残疾儿童义务康复工程,对进入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给予减免保教费,对需要语言和康复训练的贫困聋儿、脑瘫儿和智残儿减免康复训练费。
我市将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全面促进和充分保障贫困残疾人就业,解决就业难。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贫困残疾人免收培训费;积极开发社区公益岗位,安排贫困残疾人就业。
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解决社会保障难。除了逐步提高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金的标准外,我市还将通过政府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家庭护理和安养服务;特区内的贫困残疾人纳入政府的廉租房服务范围,将特区外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当地政府扶贫建房的扶助范围,为贫困残疾人解决安居问题。
记者 余海蓉 通讯员 谭光明 董兰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