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解决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难”
2005年12月15日 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今后,我市残疾人可望在劳动就业、培训、教育、医疗康复、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方面得到特别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将不再为难。深圳本月13日出台了《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将于2006年2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突出强化政府和社会共同扶助残疾人发展的责任和义务,从残疾人劳动就业、培训、教育、医疗康复、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方面制定21条(共27条)扶助措施。如在文化体育和公共交通方面,办法规定: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博物馆、文化宫(馆)、美术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使用有偿服务的公共体育设施,享受半价优惠;乘坐火车、汽车、飞机、轮船时,铁路、公交、民航等单位应当给予优先购票、优先上下和优先登记等服务;在停车场停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免交停车费。残疾人凭《残疾人免费乘车卡》免费乘坐市内的公共大巴和地铁。
《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深圳市形成了一张以覆盖各类残疾人为对象,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社会生活扶助为重点的残疾人“保障网”,将有效地解决残疾人尤其是贫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难”。
记者 朱强 通讯员 谭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