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报道我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做法


    我市一贯重视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在政策上、资金上、措施上给予大力倾斜和扶助,全方位帮助贫困残疾人解难。引起全国各大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12月15日,继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其网站、《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以及深圳媒体报道后,人民网在城市网——深圳视窗以“深圳精心编织残疾人保障网”为题,对我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做法和成效进行了详细报道。全文如下:

     人民网深圳视窗12月15日电  记者胡谋、通讯员谭光明报道:  今后,深圳市残疾人可望在劳动就业、培训、教育、医疗康复、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方面得到特别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将不再为难。记者昨天从深圳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深圳市政府日前出台《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转发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

    深圳市副市长梁道行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强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要建立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长效机制,把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中,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有关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具体业务。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逐年加大对残疾人工作的资金投入。要建立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化考评体系,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残疾人代表进行检查评估,避免对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发生。要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公益活动,鼓励社会捐资救济贫困残疾人或兴建贫困残疾人福利设施。

    据了解,近两年深圳市残联开展对全市低保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调查发现,目前该市贫困残疾人人均月收入不足500元、家庭月收入不足1000元。这部分群众大多属于低保、一户多残、重残无业等情况,其家庭负担普遍偏重、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生活状况普遍堪忧、参与社会生活普遍艰难,脱贫奔康难度很大。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近日由深圳市政府一并批准实施。其中,《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以市长令形式、作为政府性规章制度颁布实施。

    深圳市残联理事长高建伟表示,《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的出台,是深圳市委、市政府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和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关怀广大残疾人的重要举措,也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喜事,标志着全市形成了一张以覆盖各类残疾人为对象,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社会生活扶助为重点的残疾人"保障网",将有效地解决残疾人尤其是贫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难"。

    将于2006年2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突出强化政府和社会共同扶助残疾人发展的责任和义务,从残疾人劳动就业、培训、教育、医疗康复、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方面制定21条(共27条)扶助措施。如在文化体育和公共交通方面,办法规定: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博物馆、文化宫(馆)、美术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使用有偿服务的公共体育设施,享受半价优惠;乘坐火车、汽车、飞机、轮船时,铁路、公交、民航等单位应当给予优先购票、优先上下和优先登记等服务;在停车场停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免交停车费。残疾人凭《残疾人免费乘车卡》免费乘坐市内的公共大巴和地铁。

    据悉,"十五"以来,深圳市十分重视扶助贫困残疾人。一是政策扶贫,解决贫困残疾人"生活难"。目前,深圳市已出台8个有关扶助贫困残疾人的法规和政府性规章制度,从多层次、多角度和多方位建立了救助保障体系,使得贫困残疾人不仅享有与普通低保对象同样的困难救助,还可获得定期或临时的特殊困难救济补助。补助项目既有生活补助、医疗补助,还有学费补助。从2003年至2005年上半年,全市共为各类特困残疾人发放各种救济补助金1542.86万元,受助残疾人达8855人次。

    二是康复扶贫,解决贫困残疾人"康复难"。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市共投入康复经费2633万元,建立区级康复服务机构5个、工疗站10个,设立社区康复站一批,开设了不同的康复服务项目,实施了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17000多名残疾人和精神病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三是医疗扶贫,解决贫困残疾人"就医难"。采取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和购买住院医疗保险的方式,对低保残疾人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4%限额报销;对特困残疾人给予特殊的定期或临时困难医疗补助。同时,每年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划拨一定数额的资金,为18周岁以上的低保对象购买住院医疗保险,解决他们的重病就医问题。几年来,为3977 人次残疾人发放了233万元医疗补助。

    四是安居扶贫,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难"。全市从2002年实行廉租房制度以来,共为150户城市低保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其中有40户是低保残疾人家庭。同时,全市筹集资金535万元,为宝安、龙岗两区171户贫困残疾人新建和修缮住房16,830平方米。

    五是教育扶贫,解决贫困残疾人及其子女"读书难"。对在校就读的低保特困户的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的书杂费和校服费,对高中阶段的免收学杂费和校服费。自2000年以来,每年约为350名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或低保残疾学生免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49万元;去年开始对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子女减免学杂费和校服费,并对贫困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学杂费给予补助。

    六是就业扶贫,解决贫困残疾人"就业难"。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全市就业工作大局,建立了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依法大力实施分散按比例就业,积极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个体从业。到2004年止,全市按比例安排1586名残疾人就业,缓解了这部分残疾人家庭的贫困状况。

    七是司法扶贫,解决贫困残疾人权益"保障难。"目前,全市6个区设立了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站,并纳入市、区司法系统法律援助工作体系。两年多来,共为130多名残疾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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