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位法律专家参与修改《残疾人保障法》 




2005-3-29    华夏时报·华夏网 

    华夏时报记者张润东报道 3月25日,《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专家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民政部副部长、《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立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残联理事长、《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汤小泉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行政学院应松年教授等近20位法律界的知名专家、学者作为《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专家组成员出席了会议,并接受了聘书。

    汤小泉理事长说,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多年来,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制的不断健全,《残疾人保障法》与残疾人事业已不相适应,需要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2004年11月,民政部、中国残联等10个部门联合成立了《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了修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聘请部分法学界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修法工作专家组,为修法工作提供指导和咨询意见。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修改《残疾人保障法》很有必要,《残疾人保障法》应当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并重,既要规定残疾人与他人有同等的权利,消除对残疾人的各种形式的歧视,也要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求规定残疾人的特殊权利以及政府和社会的具体责任,不但要规定残疾人拥有哪些权利,更要规定残疾人的权利受侵害后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避免法律的空洞化,增强可操作性,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各种权利得以实现。

 

相关新闻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向朋友推荐 回顶部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00-2004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