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专家组会议在京召开

  
 

    3月25日,《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专家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民政部副部长、《残疾人保障法》修改领导小组组长李立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残联理事长、《残疾人保障法》修改领导小组组长汤小泉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行政学院应松年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等二十多位法律界的知名专家、学者作为《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专家组成员,出席了会议并对《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提出了咨询和指导意见。

    李立国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多年来,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的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文化体育等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制的不断健全,《残疾人保障法》与残疾人事业已不相适应,需要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去年11月份民政部、中国残联等十个部门联合成立了《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了修法工作。今天成立的专家组是修法工作的顾问和咨询机构,在整个修法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残疾人权益保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残疾人保障法》的修改需要不同领域的专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专家们既要把教育、医疗、劳动就业和法制建设等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反映到修法工作中去,也要把被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上升到法律层面上来;同时,要注意把国际残疾人运动的先进理念同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努力使修改后的残疾人保障法既具有时代意义,又具有前瞻性。

    专家们进行了热烈的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残疾人保障法》的修改要立法技术与立法内容并重,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并重,既要规定残疾人与他人有同等的权利而不受歧视,也要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求规定残疾人的特殊权利以及政府和社会的特别责任,不但要规定残疾人拥有哪些权利,更要规定残疾人的权利受侵害后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避免法律的空洞化,增强可操作性,才能真正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各种权利得以实现。

    与会专家对《残疾人保障法》的名称以及修改的原则、框架方案和具体内容等方面,结合自己多年的研究成果发表了意见,提出在《残疾人保障法》的修改过程中要深入进行调研,找准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分析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借鉴国际立法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充分听取广大残疾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做到开门立法,才能使修改后的《残疾人保障法》做到更科学、更合理。

    汤小泉理事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残疾人保障法》的修改不仅关系到我国六千万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长远发展,同时也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在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和全社会共同关注下,《残疾人保障法》的修改工作一定能够早日高质量的完成。

    来源:中国残联维权部
    20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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