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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日-5月31日是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入户调查登记时间。为加强对各调查队的技术指导,确保入户调查期间信息渠道畅通,省抽样调查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建立全省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报告制度。
通知要求,4月1日现场入户调查正式启动后,各抽中市、县(市、区)抽调办要于每日下午4:30前电话或书面传真报告调查工作进度,工作出现的重要问题和情况,一切正常的也要报平安;每个调查小区调查结束后第二天要书面报告调查户数、调查人数、疑似残疾人数、定性残疾人数、入户率、见面率、筛查率、检查率等主要数据,同时上报调查小区工作小结和下一调查小区工作安排,特别要留意收集工作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及失职的、违法乱纪的事件。
通知强调,省抽调办及抽中市、县(市、区)抽调办要建立昼夜值班制度,有关工作人员、调查队主要成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机。通知要求各相关地级以上市、抽中市、县(市、区)重新核对、上报办公室值班电话、传真及文秘负责人、宣传负责人、调查队队长、调查副队长、医务副队长的办公电话和常用手机号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通知同时公布了现场调查期间所涉及的省抽调办专家、技术人员、工作人员联系方式。通知重申,对现场调查中的技术问题,各调查队要及时向省抽调办咨询,不得擅作主张。
来源:省残疾人抽样调查办 0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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