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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1日--12日,全国部分省、市《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座谈会在大连召开。《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申知非出席会议并讲话,《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上海、大连分管维权工作的理事长、维权处处长参加了会议。
知非副理事长在讲话中指出,《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是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大事,国务院领导对《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朴方主席对《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对《残疾人保障法》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因此,各级残联负有十分重大的历史责任。目前,虽然完成了《残疾人保障法》修改草案第二稿,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要正视当前修法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完成好《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
《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残联维权部副主任马玉娥对《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的主要进展情况和修改草案第二稿中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说明。
与会代表介绍了各地《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在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并就《残疾人保障法》修改草案第二稿的具体内容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薄绍晔在总结时指出,这次会议围绕残疾人参与政治生活、残疾人的生活保障、特别扶助、残疾资格认定机构、残疾人证的发放和管理、残联执法主体地位、法律责任等修法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为《残疾人保障法》修改提供了很好的依据;他同时强调在下步修法工作中,要注意《残疾人保障法》修改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国家涉及残疾人的现行法律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衔接。
来源:中国残联 200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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