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社区康复示范区检查


    我市自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以来,先后有福田、龙岗两区通过国家和广东省的检查验收。为推进我市 “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工作的开展, 12月中旬广东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将对我市罗湖、南山、宝安、盐田四区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了做好迎接广东省的检查验收工作,深圳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于11月20至23日先后对罗湖、南山、宝安、盐田四区的“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活动由市残联组织,市培育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安排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参加。检查组在每个区安排一天检查时间,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和《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业务资料,考察区、街道、社区三级康复服务机构,上门访视残疾人等途径,对照《标准》逐条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的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残疾人得到基本医疗和康复服务的政策,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区康复工作网络,培养了一支有爱心、懂业务的社区康复工作人员队伍,有效地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服务。

    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区存在档案建设和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不够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意见。

颜家睦/文 刘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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