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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7-19日,由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残联联合组成的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检查组对我市罗湖、宝安、南山、盐田等四区进行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检查验收。
检查组通过观看创建VCD光碟、汇报、查阅工作档案资料、检查社区康复工作现场、上门走访残疾人家庭及电话访问残疾人,了解残疾人康复需求、康复服务与康复效果情况。检查组按照《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评审,结果是:罗湖、宝安、南山、盐田等四区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检查验收。
检查组对深圳创建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一是深圳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培育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区康复经费投入到位,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二是全市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健全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为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平台;三是建立和培养了一支有爱心、懂业务的社区康复工作人员队伍,确保残疾人得到优质康复服务;四是创建工作成绩显著,特别是建立街道综合(职业)康复中心富有特色。
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实现深圳残疾人2008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检查组也建议深圳还应在完善社区康复长效机制、提高康复服务质量等方面继续努力。一是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的基础工作。扎实做好残疾筛查与诊断工作,摸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加强康复需求调查,动态掌握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情况,扩大康复受益面。二是要加大街道社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辖区医院的作用,认真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三是充分发挥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的作用,引进国际先进的“会所管理模式”和社工服务,不断丰富工作内涵,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四是希望进一步发挥深圳独特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强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的建设,制定出台较为系统的康复救助政策和措施,充实康复服务内涵、更新康复服务手段、强化个性化服务措施,为残疾人提供更为全面、有效、可持续的服务。
据悉,深圳市福田区、龙岗区在此之前已顺利通过国家和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检查验收。
颜家睦/文
Four districts to be rehabilitation demonstration zo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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