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31 深圳特区报 记者罗雪燕
记者昨日获悉,经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认定,福田区已达到有关标准,被正式命名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
今年2月中旬,国家创建全国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评审组一行8人,到福田区实地考察,先后深入到莲花街道、福田街道的13个社区康复站,走进8户残疾人家中,并通过电话访问了20位接受康复的残疾人,形成了验收意见。
检查验收结果认为,福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康复和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政府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全面参与,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态势;坚持以残疾人为本,采取有力措施,有效解决了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训练、养护照料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使广大残疾人实在受益;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出台政策,完善措施,初步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工作体系和保障机制。
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还指出,福田区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应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领导,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下大力气广泛宣传动员,进一步营造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浓厚工作氛围,扩大服务范围,注重进一步推进专业机构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特别是基层社区康复服务人员的知识普及和专业技能培训。
据了解,在一年多的创建工作中,福田区政府将康复服务纳入区整体规划及考核目标,带动了康复工作机制,保障财政经费投入。同时,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构建了四级康复联动的格局,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康复的目标,建立了信息管理系统,让辖区内的残疾朋友就近得到服务,得到了实在的、高水平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