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举行《残疾人权利公约》开放签署仪式
2007-04-01 人民日报 驻联合国记者 席来旺 何洪泽
3月30日,《残疾人权利公约》开放签署仪式在纽约联合国大会厅举行。
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对各国残疾人来说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日子。上午11时15分,81个国家及区域一体化组织的代表开始签署该公约。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代表中国政府在公约上签了字。在全体代表签署完毕后,大厅内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这是国际社会在21世纪通过的第一个人权公约,也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内容全面的保护残疾人权利的公约。2006年12月13日,《残疾人权利公约》经过历时5年的磋商谈判,终于在第六十一届联大正式获得通过。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赞扬这一公约使全球6.5亿残疾人“看到了新时代的曙光”,有可能使他们在教育、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人一样的权利。联合国常务副秘书长米吉罗女士在今天的演讲中指出,公约的签署使我们很受鼓舞。她希望各国尽快批准公约,使之早日生效。她同时强调,要使这份公约从梦想变为现实,仅仅批准还是不够的,各国要在相关法律和政策中具体落实。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残疾人属于困难群体,他们能否得到尊重与保护,关系到一个社会能否和谐与稳定。中国政府致力于建立并逐步完善残疾人的人权保障体系,以帮助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他指出,中国是最早发起讨论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国家之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吕世明在下午举行的以“从梦想到行动: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之路”为主题的高级别对话中发言,介绍了中国残疾人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表达中国愿与各国加强友好交流合作,共同促进全世界残疾人状况普遍改善的愿望。
把梦想化为行动,这是参加公约开放签署仪式的代表们的一致呼声。保护残疾人权益,实现各阶层民众的全面协调发展,也是所有地球村公民的共同心愿。
(本报纽约3月30日电)
《残疾人权利公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由序言和包括宗旨、定义、一般原则等在内的50项条款组成。公约的宗旨是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固有尊严的尊重。
公约的核心内容是确保残疾人享有与健全人相同的权利,并能以正式公民的身份生活,从而能在获得同等机会的情况下,为社会作出宝贵贡献。公约涵括了残疾人应享有的各项权利,诸如享有平等、不受歧视和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的权利;享有健康、就业、受教育和无障碍环境的权利;享有参与政治和文化生活的权利等。此外,公约还就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合作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公约还规定,本公约应当在第二十份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后的第三十天生效。
(据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