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专家向我市残疾人及福利企业代表宣讲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007-04-18 深圳晚报

    “残疾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等可减征50%个人所得税。”昨日,市地税局专家在莲塘岁宝门前广场,向我市残疾人及福利企业代表宣讲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记者刘旭灿 摄

 

相关新闻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向朋友推荐 回顶部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00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