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方案已出台,特区内年底前实现
2007-04-24 南方都市报 记者王莹 实习生王俊
不久的将来,深圳残疾人有望享受政府提供的康复服务。在昨日(23日)召开的市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印发的《深圳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年底将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到明年底,全市残疾人都将享受康复服务。
根据《方案》规定,深圳市将用两年时间,即从2007年至2008年,在全市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今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进一步摸清各类残疾人底数,完成残疾人体检、需求评估,健全服务档案。到今年年底,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到明年6月,在宝安、龙岗两区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到明年年底,经过对全市六区的审评总结,全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这也就是说,届时,残疾人需要的康复服务,深圳都可以提供了。
据了解,全国也提出了这个目标,但时间设在2015年,而深圳提前7年实现了这一目标。
根据这一目标,深圳将在本月底首先完成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中心、站、点)的选点和评估工作以及对康复协调员、管理人员展开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7月底将完成康复器材的配置,基本建立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相应服务;8月份将全面启动康复服务。
此外,昨日的会议上,深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也得到了广泛关注。会上,相关部门表示,深圳将由市、区财政部门加大经费投入,重点用于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将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建立以就业市场预测、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为主要内容的相关培训体系。同时,深圳将分年度制定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方案,有计划地组织社会各类培训机构特别是政府投入的教育培训机构参与残疾人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