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户残疾人总数13.47万人
2007-05-25 深圳商报 记者李怀今
昨天下午,深圳市统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市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的全市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以我市2005年底家庭户人口445.89万为基础推算,我市家庭户残疾人占家庭户总人口的比例为3.02%,2006年9月1日零时我市家庭户各类残疾人总数为13.47万人。
根据调查结果,我市家庭户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各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1.30万人,占9.64%;听力残疾5.05万人,占37.47%;言语残疾0.35万人,占2.62%;肢体残疾2.39万人,占17.77%;智力残疾0.63万人,占4.68%;精神残疾0.76万人,占5.65%;多重残疾2.99万人,占22.18%。
与1997年我市残疾人抽样调查比较,我市残疾人口总量增加,残疾人比例上升,残疾类别结构发生变动。据分析,影响这一变化的因素有:
我市常住人口增长迅速。1997年我市户籍人口为109.46万人。2005年底,我市常住人口达到827.7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81.93万人,是1997年户籍人口的1.66倍。
人口结构发生很大变化。1997年我市人口年龄结构比较年轻。经过20多年的发展,许多早期来深圳创业的劳动者逐步进入老年,并形成一定的规模。老年人由于生理机能衰退,脑血管疾病、骨关节病、痴呆等发病率和致残率增高,残疾数增加是客观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