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鉴定费今起只收200元




其余300元费用将由康宁医院补贴

2007-06-01 深圳特区报 记者刘一平 通讯员邵春晓

    一项直接关系到我市精神残疾人切身利益的措施在深圳市康宁医院出台:从今天起,精神残疾证申领鉴定收费每人只收200元(不含检查费,下同),其余300元将由康宁医院补贴。

    康宁医院院长胡纪泽告诉记者,医院作出这一决定,缘于近期申请鉴定人数大增,不少患者和家属反映有经济压力。3年前深圳市物价局规定,精神残疾鉴定的费用标准由每人300元提高到500元,因为精神残疾患者及家庭绝大多数都存在着经济困难,所以,之前虽有人觉得费用太贵,但因鉴定人数不多,这一问题并不突出。但因为今年要更换新的残疾人证,而精神疾病具有其特殊性,一定时间内存在着病情变化的可能,所以很多精神残疾患者在更换新的残疾人证时,要来医院重新做鉴定,这使得鉴定费用贵、经济承受不起的问题得到集中反映。院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研究决定,由医院对申领残疾证的鉴定费用进行补贴,残疾证申领鉴定实际收费500元的标准不变,但鉴定人个人只要交200元,其余300元由医院补贴。 

 

相关新闻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向朋友推荐 回顶部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00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