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文]我市召开《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听证会


    8月7日下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联合召开了听证会,研究讨论《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简称《办法》)的修订工作。市残联高建伟理事长、李先锋副巡视员、权益保障部黄苏宁主任,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黄险峰调研员、基金征收处任国华副处长,市法制办、民政局等相关单位代表,残疾人各专门协会代表以及各区残联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代表对《办法》讨论稿提出了很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黄险峰调研员对与会代表提出的有关残疾人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险金的缴交,困难残疾人退休后养老金的发放,无力缴交养老保险金的残疾人的退休养老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和说明。

    高建伟理事长作总结性讲话,她指出,《办法》的制定具有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办法》解决了残疾人进入社会保险体系的“入门”问题;二是《办法》起到了将残疾人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的作用;三是《办法》明确了在社会保险体系中政府、社会、家庭以及残疾人个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四是《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做到社会保险的全面覆盖,促进全民社保的实现。她希望政府相关部门抓紧《办法》的制定工作,使残疾人能够早日享受到社会保险的惠泽。

    《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由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草拟,内容包括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形式、困难残疾人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途径以及残疾人享受医疗保障和养老金的特殊待遇等。

市残联  陈雷 /供稿

Hearing on trial measures for the disabled socia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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