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法7月1日起施行




2008年04月25日  北京青年报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这部法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法律增加了对无障碍“软件”方面的要求,比如为残疾人提供信息交流无障碍。中残联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相关部门正在推进影视作品全面加配字幕的工作。

  未经修订前的残疾人保障法强调无障碍环境硬件建设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称,经修订后法律新增了许多“软件”方面的规定。比如规定要推进电视栏目或者电影加配字幕的服务。还规定了盲人携带导盲犬可进入公共场所,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中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一些电视台的节目中已经加配了手语新闻,下一步要推进的工作就是在影视作品中普遍加配字幕,这也获得了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

  另据介绍,国务院已经分别制定了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条例和康复条例也已经纳入了国务院的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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