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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历史沿革


    1983年11月,成立深圳市聋人聋哑人协会。1985年1月,成立深圳市社会福利基金会。1988年11月,在市盲人聋哑人协会和市社会福利基金会基础上成立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1989年至2000年,市残联共召开三届代表大会。到2000年,全市各区、街道(镇)全部成立残疾人联合会。市残联成立后,积极开展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宣传工作和文化体育活动,改善社会环境,在较低的起点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沿革及职能
  1979年11月,成立深圳市盲人聋哑人协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员19人;1983年8月,调整为15人。同年11月,深圳市盲人聋哑人协会成立并召开第一届代表大会,正式代表80人,其中聋哑人代表40人,盲人代表10人;副市长甄锡培担任协会主席,李诗平任秘书长;配事业编制3名。这是深圳建市后第一个残疾人组织。1987年5月,李诗平任市盲人聋哑人协会会长。
  1984年8月,成立深圳市社会福利基金会筹备小组。1985年1月,深圳市社会福利基金会召开成立大会,配事业编制6名。叶惠青任秘书长。
  1988年9月,在市盲人聋哑人协会和市社会福利基金会基础上,组建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筹备领导小组,罗国生任组长,叶惠青任常务副组长,李诗平任副组长。同年11月,市政府发出《关于组建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的通知》。明确市残联为全市性残疾人事业团体,享受副局级待遇,由市民政局代管,在财政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市属各部门和各区(县)建立业务关系。市残联内设一室三部,即理事长办公室、群工部、综合服务部和基金部,事业编制20名。市社会福利基金会、市盲人聋哑人协会牌子保留,原有事业编制9名由市人事局收回,有关工作由市残联统一承担。叶惠青任市残联理事长。1990年12月,市残联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康复部、宣教部和企业管理部。1994年6月,增加编制3名,用于加强对残疾人文体事业的组织、指导及管理工作。1996年1月,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康复部、教育就业部和宣传文体部。同年7月,根据深编[1996]068号文《关于市残联隶属关系、待遇调整问题的批复》,市残联计划单列,升格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正副理事长分别享受正副局级待遇,内设部室正副职分别享受正副处级待遇(市残联历任理事长、副理事长名录见附表1)。
  根据“三定”方案,市残联是融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全市性残疾人事业团体,基本职能是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残疾人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训练、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生活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为加强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1992年10月,成立深圳市残疾人事业领导小组,副市长李广镇任组长,成员有民政、教育、卫生、劳动、人事、计划、财政、工商、税务和市残联等部门的负责同志。1994年8月,深圳市残疾人事业领导小组更名为深圳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一名分管副市长任主任(至2000年未变)。
  市残联党的组织建设:1990年元月成立市残联党支部,隶属市民政局机关党委;1997年11月,成立机关党总支,隶属市直机关工委;1990年3月,成立中共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市残联党组书记由市残联理事长兼任。
  市残联成立后,租用市民政局场地(红岭中路21号4楼)办公;1993年5月起租用深南中路电子科技大厦24楼办公;1994年5月起租用松园路3号银河大厦7楼办公;1997年1月起租用松岭路56号南园大楼4楼办公(至2000年未变)。

表1:

深圳市残联历任理事长、副理事长名录
(1979-2000年)

姓 名  职 务  任 职 时 间  出生年月  籍 贯
叶惠青  理 事 长  1989.1-1996.12  1949.9  广东龙川
谢建文  理 事 长  1996.12-2000.12  1950.1  广东雷州
李诗平  副理事长  1989.1-1993.8  1934.7  广东潮州
康普华   副理事长  1993.8-1998.10  1940.9  广东吴川
赵万新  副理事长  1993.8-2000.12  1954.1  湖南衡阳
朱绍明  副理事长  1998.10-2000.12  1950.12  湖南汝城
康普华  助理巡视员  1998.10-2000.12  1940.9  广东吴川


  二、历届代表大会
  1989年1月,市残联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银湖旅游中心召开,到会代表144人,其中残疾人代表90人。大会选举产生由48人组成的市残联第一届主席团,其中残疾人委员25人;选举李广镇为首届主席团主席,欧阳杏、张兆棠为副主席;推选叶惠青为首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选举罗枢为评议委员会主任。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深圳实施细则》和叶惠青所作的《为加快发展我市残疾人事业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
    1993年8月,市残联第二次代表大会在银湖旅游中心召开,大会代表95人,实到93人,其中残疾人代表48人。大会选举产生由38人组成的市残联第二届主席团,其中残疾人委员19人;选举李广镇为第二届主席团主席,叶惠青为副主席;推选叶惠青为第二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大会审议通过了叶惠青所作的《回顾过去  奋力开拓奠鸿基,展望未来  倾心助残创伟业》的工作报告。1996年12月,市残联主席团召开二届二次会议,选举袁汝稳为二届主席团主席,谢建文为副主席和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1998年10月,市残联第三次代表大会在新园宾馆召开,到会代表145人,其中残疾人代表79人。大会选举产生由59人组成的市残联第三届主席团,其中残疾人委员34人;选举袁汝稳为第三届主席团主席,谢建文为副主席;推选谢建文为第三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大会审议通过了谢建文所作的《抓基础  上台阶,探索有特色的深圳残疾人事业新路子》的工作报告。成立市盲人协会、市聋人协会、市肢残人协会、市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会等4个专门协会。2000年7月,市残联主席团召开二届二次会议,选举卓钦锐为二届主席团主席。

   三、市残联事业单位
  (一)深圳联福中医康复中心
    1989年9月,成立深圳医疗健康服务中心。1990年2月,更名为深圳联福中医康复中心。其职责是以培训和安排盲人从事康复按摩工作为主,为残疾人劳动就业提供方便,同时面向社会开展中医按摩、针灸等医疗业务,为残疾人和社区群众的健康服务。配事业编制5名,经费自筹。租用怡景路荷花市场二楼,1998年11月起租用园岭新村76栋1楼,10月起租用八卦二路东旭飞花园A栋2楼。
  (二)深圳市聋儿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1991年7月成立,承担本市7岁以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任务。配事业编制4名,财政全额拨款。租用福田小学场地,1994年12月起租用上梅林深华工贸科技园,1997年5月起租用华强南路下步庙赛格幼儿园东楼。
  (三)深圳市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
    1994年2月成立。其职责是为残疾人提供专用器材、用品用具,并提供维护服务。配事业编制6名,财政差额拨款。1999年12月下设市伤残人用具资源中心。租用园岭新村76栋1楼;1998年5月起租用红
岭北路2027号。
  (四)深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1995年1月成立。其职责是承担本市残疾人就业介绍与管理,残疾人技能培训与鉴定,以及有关残疾人就业方面的咨询服务等工作。配事业编制8名,财政差额拨款。经市劳动局批准,1997年5月下设市残疾人展能培训中心,1998年8月加挂市盲人按摩师职业技能鉴定所。租用松园路3号银河大厦8楼,1997年6月起租用华强南路下步庙赛格幼儿园东楼,1999年3月起租用梅岗南街笔架山公园综合楼北座。


  四、基层组织
  1990年5月,成立宝安县残联,为副科级事业单位,1993年1月,随撤县改区,成立宝安区残联,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5名,1997年升格为正处级;1991年成立罗湖区残联,1995年5月定为副处级事业团体,编制5名,1998年12月,升格为正处级;1991年6月,成立福田区残联,1995年定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2名,1999年4月,升格为正处级,编制3名;1992年8月,成立南山区残联,副处级事业单位,1998年12月升格为正处级,编制4名;1993年3月,成立龙岗区残联,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名,1995年2月,升格为副处级;1998年4月,成立盐田区残联,编制1名,与区民政局合署办公,2000年2月,定为正处级单位。各区残联分别接受区政府与市残联双重领导。
  1992年5月,观澜、公明等4个镇先后成立镇残联,1995年底,全市镇(街道)残联全部成立。镇(街道)残联与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二节 残疾人基本情况

  1984年,深圳市残疾人的登记数字为1064人。1987年,国家对残疾人状况进行全国范围的抽样调查,本市在罗湖、宝安各选一个街道和一个村进行抽样调查,将调查结果作为对全国、全省抽样调查结果的修正值,得出全市残疾人比例占全市人口的3%。1989年5月,市残联以深残联字[1989]22号文公布深圳市残疾人的统计数字。据统计,全市有残疾人2525人,其中盲295人,聋478人,肢残750,智残346人,精神残疾187人,综合残疾469人。1992年5月,深府办[1992]40号文批准开展全市残疾人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共有残疾人3490人,其中盲385人,聋528人,肢残1404人,智残533人,精神残疾367人,侏儒16人,伤残军人257人。1997年市残联对本市残疾人情况进行调查后,与市统计信息局会签报政府批准公布全市残疾人数为25438人,占户籍人口的2.47%。其中视力残疾占残疾总数14.4%,听力语言残疾占27.76%,肢体残疾占12.73%,智力残疾占20.23%,精神残疾占14.67%,综合残疾占10.21%。

  第三节  康  复

  残疾人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市残联成立后,根据《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88-1992)》,开始有组织地开展抢救性的三项康复工作,即白内障复明、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聋儿听力语言训练。1989年4月,成立深圳市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三项康复医疗队,指定市人民医院和原宝安县第一人民医院为三康定点医院,5年累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498例,儿麻矫治手术167例,训练聋儿37名。经组织专家检查验收,白内障复明手术脱盲率达98%,脱残率95%;儿麻矫治手术总有效率93.3%,显效率86.7%;3名聋儿开口说话,达到三级康复标准。
    1991年至1995年,根据《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康复工作从三项康复扩展到低视力康复、精神病防治康复、智力残疾康复以及社区康复工作和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等。本市形成市、区、街道(镇)三级残联工作网络,投入康复工作经费146.51万元,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579例,儿麻矫治手术348例,114名聋儿接受语训后,其中8人入读普通小学,72人入读普通幼儿园,为148名低视力患者配戴助视器,建立学龄前智残儿童康复站5个,164名智残儿童家长接受培训,176名智残儿童通过康复训练,增强认知和自理能力,为760名残疾人提供特殊用品和辅助用具。
  1996年至2000年,根据《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本市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市、区、镇(街道)三级成立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组,形成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网络。投入康复工作经费2875.4万元,其中市1884.9万元,区562万元,街道(镇)428.5万元。1999年进行两次全市范围的康复调查。1999年6月,开展全市社区肢体残疾调查,结果显示社区肢残者以脑瘫(35%)、儿麻(21%)和偏瘫(11%)为主。1999年8月至11月,对全市户籍人口中0-7岁77015名儿童进行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精神病等六类残疾的调查,普查率99.2%,查出六类残疾儿童398人,总现残率8.49‰,其中智力残疾和言语残疾最高,现残率均为3.33‰,视力残疾最低,现残率0.37‰。同年,进行社区康复工作的探索。1997年5月,建立莲花北社区康复站作试点。1998年,成立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中心,制定《深圳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工作方案》,至2000年底,共建立33个社区康复站。
  1996年12月,本市被列为广东省精神病防治试点城市。1997年组建市精神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至2000年底,全市8396名精神病人全部登记、建档,精神病人检出率达到7.06‰,配备基层精神病防治康复指导员353名,建立家庭看护小组8106个,家庭病床233张,精神病人监护率达96.55%,显好率75.99%,肇事率0.15%,社会参与率65.58%。建立8个精神病康复工疗站,接收安排精神病人和智残者137名。通过实施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5531例,肢残(儿麻)矫治手术266例,低视力配戴助视器107例,装配假肢616例,装配矫形器681例,供应用品用具11184件,肢残系统康复训练1215人,智残儿童康复训练231人,收训聋儿115人,8396名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防治(历年康复任务完成情况见附表2)。

  第四节  教育

  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特殊教育。
  80年代,深圳市尚无开展特殊教育的机构和场所,市残联先后资助8名聋童入读广州聋校,5名盲童入读广州盲校,10多名聋童入读汕头和湖南等地的特殊教育学校。
  1991年,深圳市第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深圳市培能学校创建成立,事业编制13名,全额拨款。学校借用市南华职业学校的教室,开设3个弱智班和1个聋儿班,招收48名学生。1993年1月组建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增编至28名。市政府拨款2500万元,于1992年7月动工兴建校舍,占地7.2万平方米,1994年9月完成首期工程1.5万平方米建筑,搬迁至新校舍后在校生达160名。1995年起新开设孤独症班,在校生达200余名。1996年起分设小学部和中学部。截止2000年底,学校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在校生共456人,其中盲生1个班8人,聋生13个班162人,弱智生24个班286人。教职工共17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5人,先后有300人(次)学生在国内外文艺、绘画、体育竞赛中获奖。1996年和1998年聋人毕业生分别有2人和4人考入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美术装潢设计本科专业。
  除了特教学校和特教班,本市也推广随班就读的方法,使接受过康复训练的聋、弱智儿童就近入学随班就读,截止2000年底,共有211名学生随班就读。

  第五节  就业

  深圳市实行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针,采取按比例安排就业和减免税优惠政策及各种扶持保护措施,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
  在集中就业方面,根据1988年《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的通知》第12条规定,残疾人组织可以兴办经济实体,通过经济活动为残疾人事业提供资金。1987年市社会福利基金会与市残联在上梅林兴办了第一家福利企业深圳高力塑料有限公司,占地7000平方米,自筹资金建造简易厂房2000平方米,标准厂房2000平方米。1988年有6家福利企业。1989年6月起,市社会福利基金会属下企业改属市残联主管,福利企业有8家。1990年10家,1992年15家,1994年19家。1989年至1994年累计引进外资5千多万元。企业年总产值达4千多万元,年上缴税利100多万元,先后安置89名残疾人就业,市残联每年可从这些企业筹集60多万元资金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1995年,自筹资金350万元,在上梅林深华工贸科技园购买1650平方米厂房和部分培训设备,辅助残疾人就业。自筹资金600多万元,在观澜购地26700平方米,于1996年动工兴建残疾人就业基地――市民爱工业村,第一期工程于1999年12月竣工,更名市民爱科技园,2000年投入使用,安置50多名残疾人就业。期间市募委共资助3千万元建设资金。2000年3月成立深圳残疾人网站,安置11名残疾人就业。
  在分散就业方面,1986年12月,市社会福利基金会关于《深圳市安置残疾人员劳动就业的几点意见》得到市政府批转,动员社会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1989年,全市7个市属企业聘用40多名残疾人就业。从1993年起,通过市政府、市人大、市法制局等多种渠道要求实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历经5年努力,1998年3月5日,市政府以深府[1998]57号文出台《深圳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行规定》,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经济组织(外商投资企业除外),按不低于本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0.5%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差额人数,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即按市统计信息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8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998年7月,市残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1999年起在全市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走访调查885个市管单位,职工总数271721人,其中残疾职工723人,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135个,10多个单位提出招用残疾人,全市共安置残疾人102名,对未达比例的单位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30多万元。宝安、龙岗、罗湖、南山、福田等区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10多万元。2000年市残联与市劳动局等8家单位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残联安排115名残疾人就业,收取1112万元就业保障金,各区安排513名残疾人就业,收取399.5万元就业保障金。
  在盲人安置方面,自1990年起,市残联成立盲人职业培训中心,陆续培训盲人掌握按摩技能从事按摩工作。1998年成立深圳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和深圳市盲人按摩职业技能鉴定所。举办初级按摩师培训班,220名盲人取得初级按摩师资格。承办盲人按摩大专专业证书班,23名盲人取得北京骨伤科学院按摩专业证书。1999年明确市残联为全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主管部门,市残联会同市工商、贸发、公安、卫生、人事、劳动、民政等部门制定出台《深圳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截止2000年底,全市培训盲人按摩师1050人次,发放盲人按摩上岗证816份,为1364名盲人提供就业机会。

  第六节  文化体育

  市残联组织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1984年5月,深圳一名选手在省残疾人歌唱音乐(录音)评比大赛中获奖。1989年9月,市残联在深圳体育馆举办“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大型宣传演唱会,并在深圳会堂举办深圳市首届残疾人文艺调演。1990年8月,刘高坤获深圳市第三届荔枝节青年歌手通俗组比赛一等奖,王新获广东省残疾人文艺调演小品组二等奖。1992年1月,市残联在华海大酒楼举办深圳市第二届残疾人文艺调演。1993年本市选手参加全省第三届残疾人艺术录像比赛和全国第三届残疾人文艺调演,王新的哑剧小品《成功的举重健将》获全省戏剧组一等奖和全国优秀奖,王曼葵的女声独唱《我只在乎你》获全省声乐组二等奖和全国优秀奖,刘高坤男声独唱《把根留住》获全省声乐组二等奖。同年12月成立深圳市残疾人民爱艺术团,在市电视台演播厅举行专场汇报演出。1995年,市残联与深圳电视艺术中心拍摄了一部反映特区残疾人生活的喜剧片《大奇、小奇和阿狗》,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的《书是我们的好朋友》、《我要上学》获广东省第二届盲聋学校学生艺术汇演一等奖。1997年5月,市残联和市教育局在深圳大剧院画廊举办深圳市首届残疾人书画展,共展出书法、美术、工艺作品165件。在全省第四届残疾人艺术汇演中,本市选手获器乐一等奖一个、声乐二等奖一个、舞蹈三等奖一个。同年8月,在全国第四届残疾人艺术汇演中,本市选手获声乐二等奖一个、小品三等奖一个、器乐、声乐优秀奖各一个、声乐鼓励奖一个和启智奖一个,市残联获组织二等奖和辅导奖。1998年3月,市残联邀请日本小提琴家松野迅在深圳大剧院举办小提琴慈善音乐会。1998年8月,市残联和市文化局在市体育馆举办“真情伴我行”慈善文艺晚会。1999年8月,王瑶《老家的雪》获全国奋发进步文明奖图书类二等奖,李俊科《该死的小虫》获瑞航杯国际残疾儿童绘画比赛一等奖。1999年12月,由中国残联和深圳市政府共同主办、市残联承办,在市大剧院举行世纪慈善募捐活动“爱心永恒”大型文艺晚会。2000年,市残疾人民爱艺术团组织了5场文艺演出,团员陆凡参加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赴美演出。同年12月,市残疾人民爱艺术团与来访的台湾伊甸盲人喜乐合唱团共同举办生命之光文艺晚会。
  体育方面,1987年3月,在深圳举办的首届全国特殊奥运会上,深圳代表队获金牌9枚、银牌5枚、铜牌1枚。同年7月,在美国印第安那州举办的第7届夏季国际特殊奥运会上,李文标获金牌2枚、银牌1枚。1990年11月,在香港举办的特殊奥运会亚洲城市邀请赛上,深圳代表队获金牌12枚、银牌3枚、铜牌3枚和男子轮椅篮球团体总分亚军奖杯。1993年8月,在广州举办的全省青少年残疾人运动会上,深圳代表队获金牌3枚、银牌1枚。1994年9月,在北京举办的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上,张文杰获银牌2枚。同年12月,在香港举办的特殊奥运会亚洲城市邀请赛上,深圳代表队获金牌10枚、银牌2枚和铜牌4枚。1995年8月,在广东省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深圳代表队获金牌3枚、银牌4枚和铜牌4枚,并获“道德风尚奖”。同年10月,在第四届上海特殊奥运会城市邀请赛上,深圳代表队获金牌2枚、银牌1枚和铜牌4枚。1997年11月,深圳市残疾人体育协会成立。1999年7月,举办深圳市首届残疾人运动会。同年11月,组队参加广东省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获金牌10枚、银牌16枚和铜牌5枚,并获组织奖和道德风尚奖。组队参加上海市第五届特殊奥运会,获金牌6枚、银牌11枚和铜牌6枚。2000年组建盲人门球队和肢残人坐式排球队。同年5月,深圳代表队在上海举办的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上,获铜牌4枚,一项第4名和一项第7名。7月,市特殊奥运会保龄球队参加在马来西亚举办的亚太区特殊奥运会保龄球大赛,获团体第2名和个人金牌1枚、银牌2枚、铜牌1枚。11月,市特殊奥运会曲棍球队参加在青岛举办的中国首届特殊奥运会曲棍球赛,获个人技术比赛第一、第二名各1项。12月,经国际特奥会和中国特奥会的考察、评估,在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设立中国第一个“中国特奥培训基地”。

  第七节  无障碍建设

  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日常生活和参与社会生活的主要辅助设施和基本条件,反映社会文明和进步水平。
  80年代初期,市政府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决策和城市规划。1985年7月,市政府基本建设办公室发出《关于公共场所设置残疾人设施的通知》,要求在道路、酒店、戏院、医院、车站、码头、银行、体育馆、公园、市场、公共厕所等工程项目设计时,要考虑残疾人的特殊情况,设置专门设施,并分别提出具体要求。1987年,市政府基建办发出《关于设置残疾人设施的通知》,要求当时在建的国际商场、金融中心、深圳歌剧院等大型项目工程执行无障碍设计。90年代,市规划国土局、建设局、城管办、公安交管局、残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实施国家颁布的《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2000年,市规划国土局印发《关于在城市设计及建筑设计中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计的通知》,要求设计、建设部门在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时严格把关,依法处理。市残联在《政协论坛》、“全国助残日”中,多次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题宣传活动,推广无障碍环境观念。
  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进展。到2000年,在深南路、上步路等主要道路铺设盲道60多公里,在10个主要路口设立盲人过街音响指示器,60个路口设立130多套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牌,20个停车场设立残疾人停车位,安装了10个方便残疾人使用的低位电话亭。在酒店、公园、商场、书城、邮电所、银行、医院、火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修建、改建了一批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市中心区六大工程和地铁工程的设计增加了无障碍设施。
  由联合国亚太经社会、中国建设部、中国残联主办,深圳市政府承办的亚太区无障碍公共交通与服务研讨会于2000年11月20日至24日在本市举行。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官员辛婉华女士主持了研讨会,国家建设部副部长郑一军、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副理事长王新宪和深圳市副市长王顺生等出席。印度、泰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政府和残疾人组织代表,我国17个省市、香港政府和社会组织代表,本市建设、规划国土、残联等部门代表共120人参会。加拿大、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专家应邀出席会议并授课;各国、我国部分城市及本市政府代表交流了无障碍建设的成绩、做法和经验,研讨了无障碍政策、业务规范等问题,参观了香港与深圳的无障碍设施。主办单位与会议代表对我市的无障碍环境发展情况给予肯定。

  第八节  深圳助残行动

  为倡导“扶残助残”社会风尚,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从1997年开始,市残联组织实施了一项长期的、命名为“深圳助残行动” 的社会助残工程。每年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确定活动的主题与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
  1997“深圳助残行动”以“助残与自强”为主题,组织了全市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和“典型宣传月”活动,召开“深圳市第一次自强模范暨扶残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大会”,市委书记厉有为等领导出席并讲话;组织“自强与助残”巡回报告演出团到五个区巡回报告、演出;29个社区助残服务队(站)成立,千余名志愿者参加了“一助一”社区助残活动。
  1998“深圳助残行动”以筹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为主题,由79位政协委员和22家单位共同倡议组织,全市13万人次参加了各种义演、义卖和募捐活动,募集资金1000多万元。
  1999“深圳助残行动”,以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市政府共同主办“纪念国际残疾人日暨世纪慈善募捐活动”为主体活动,以彰显慈善事业、褒扬人道关怀为主题,国家领导人刘华清、白立忱,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理事长郭建模,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张高丽,残疾人国际主席马林加及夫人,康复国际终身主席方心让爵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代表佐佐木女士、亚太经社会代表莱赫玛尼女士专程前来参加活动,募集残疾人福利基金3000多万元。
  2000“深圳助残行动”围绕“志愿者助残”的主题进行,市残联与卫生局共同开展了“一助一”社区康复助残活动,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助残与自强,迈向新世纪”教育活动,与市义工联开展了“一助一”为残疾人送温暖活动,3000多残疾人得到帮助。

  第九节 国际交流

  市残联有计划地开展与国际残疾人组织、机构的工作交流,增进相互了解。
  1986年12月,新西兰残疾人旅游团参观深圳无障碍设施。
  1990年10月,市残联理事长叶惠青应邀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康复国际亚太区第九届大会,并宣读了《深圳市是如何推行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论文。
  1994年7月,市残联理事长叶惠青应邀参加在菲律宾举行的“94亚太区残疾人组织促进国际残疾人第二个十年工作研讨会”。
  1995年10月,市残联副理事长康普华、赵万新参加中国残疾人友好交流团赴日本访问。11月,以会长酒井喜和为团长的日本全肢联访华团来深参观残疾人福利设施,与市残联交流。同年12月,叶惠青理事长参加市中青年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班赴日本学习考察日本残疾人医疗、就业、住房等社会保障问题。
  1997年10月,市残联理事长谢建文、副理事长康普华、赵万新等12人组成的代表团应邀参加香港“国际伤健周”活动,康普华副理事长在会上作题为《携手合作、共创美好明天》的报告,代表团还走访参观香港10多家社会福利机构与香港、澳门、新西亚等地残疾人及残疾人组织进行工作交流。11月,市残联会同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政法委、市法制局、市社会保险局组成残疾人社会保障考察团,赴德国考察残疾人的保障、法律及组织等方面情况。
  1998年6月,以市政府副秘书长宋海为团长、谢建文理事长为副团长的市残联代表团一行5人赴荷兰参加第九届国际假肢矫形器世界大会,并访问比利时、法国、英国等国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及康复机构。8月,市残联谢建文理事长为团长的8人代表团参加在香港召开的康复国际第11届亚太区会议暨亚太区残疾人十年(1993-2002)九八推广大会。
  1999年6月,谢建文理事长为团长,原市人大主任李海东为顾问的市残联无障碍建设考察团赴北欧考察瑞士、瑞典、丹麦、芬兰等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9月,以谢建文理事长为团长的中国残联代表团一行4人参加第32届日本全肢联全国代表大会,受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委托在大会上致辞。同时,考察了该国松山市、东京市有关残疾人设施。12月,残疾人国际主席马林加、联合国亚太经社会代表莱赫玛尼,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官员佐佐木,康复国际终身主席方心让来深参加“纪念国际残疾人日暨世纪慈善募捐嘉年华酒会”,观看“爱心永恒”文艺晚会,参加市伤残人用具资源中心、市民爱工业园等残疾人服务设施的揭牌剪彩典礼。
  2000年5月,应邀参加“中国特奥世纪行”活动的国际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会长施莱佛,国际慈善大使、美国影星施瓦辛格等访问深圳并参加本市“爱心献特奥”文艺晚会等活动,于幼军市长等市领导会见并宴请施莱佛、施瓦辛格一行。

第十节  专记

  实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
  1989年至1992年,市残联会同市卫生、教育、劳动、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完成规定的就业、康复、教育等工作任务。
    1991年至1995年,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组织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全面完成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宣传文体、劳动就业、法制建设、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各项任务。
    1996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1996年12月,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组织召开第一次全市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总结“八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研究部署“九五”计划期间残疾人工作。1998年1月,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实施《深圳市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2000年底,计划纲要规定的各项残疾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视察我市残疾人机构
  2000年5月,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广东省副省长欧广源在副市长卓钦锐、市政协副主席吴井田、市残联理事长谢建文等陪同下,视察深圳残疾人网站、莲花北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等残疾人机构,听取我市残疾人工作情况汇报。

  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视察我市残疾人事业
  1984年5月,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主席邓朴方率东方歌舞团来深演出,在参观特区建设时倡导在城市兴建无障碍设施。第二年,致信市政府主要领导,希望深圳的无障碍建设为全国树立榜样。
  1991年8月,邓朴方主席率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来深演出,市领导李灏、李海东、李广镇观看了演出。
  1994年3月,邓朴方主席来深圳参加国际金轮扶轮社为中国杰出残疾人颁奖大会,与市领导厉有为、王众孚、林祖基、黄丽满交换对本市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接见市残联全体干部及各区残联理事长。
  1996年5月,邓朴方主席、中国残联刘小成理事长来深视察,听取市政府及卫生、教育、残联等部门关于残疾人工作介绍,参观了市元平特校、市残联梅林就业基地、市聋儿康复中心等残疾人服务机构。
  1999年12月2-4日,邓朴方主席、中国残联郭建模理事长来深出席“纪念国际残疾人日嘉年华酒会”及“爱心永恒”文艺晚会;12月25-27日,邓朴方主席在卓钦锐副市长陪同下,视察我市无障碍环境及罗湖区莲塘工疗站。

  评选表彰“全市自强模范”、“全市助残先进集体与个人”
  1997年,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市人事局、市残联组织开展我市首次评选、表彰“全市自强模范”、“全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与个人”活动,评出8名“全市自强模范”,12个“全市助残先进集体”,11名“全市助残先进个人”,2个“残疾人之家”,8名“全市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5月22日,召开表彰大会,市领导厉有为、李统书、胡政光、吴井田等出席并为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奖。

  顺景奖励计划
  1999年,香港企业家卢奕昌捐款设立顺景奖励基金,与市残联共同组织实施“顺景奖励计划”,对本市在文化教育、科技发明、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得突出成绩的残疾人进行表彰奖励,每年评选奖励一次。1999年、2000年共有20位残疾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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