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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福残发[2006]7号

区直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今年5月21日是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为认真做好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创建全省、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要求。制定“助残日”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助残日活动要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贯彻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宣传和倡导全社会都来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突出多层面营造理解、关心残疾人社会环境,全方位帮扶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多角度鼓励、支持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走自强之路。为残疾人办实事,残疾人在助残日中得到实惠。
    二、各项助残疾活动安排
    1、5月21日晚与宣传部(文明办)、文化局、莲花街道联合举办“庆祝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文艺晚会。
    2、街道、社区在助残日期间组织开展助残活动(如组织残疾人郊游、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义工助残等)。
    3、举办两场残疾人就业招聘会,第一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举办,第二场与市残联共同合办外资协会专场招聘会,力争新安排残疾人就业。
    4、给已领残疾证的福田户籍残疾人每人发放慰问金200元。
    5、邀请区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为社区残疾人康复站揭牌。
    6、为残疾人发放低保、重残定补、残疾大学生学费补助。
    7、请区主要领导慰问视察指导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慰问20名残疾人,其中11名一级重残,别外9名在观澜镇樟坑径民爱科技园就业。
    8、街道、社区利用“星光老人之家”、固本强基工程、残疾人活动场所、社区康复站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组织残疾人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进行康复治疗。
    9、会同区宣传部、文明办、区司法局、区团委、民政局、卫生局开展残疾人义诊、义工助残、法律咨询、信息服务、宣传“八荣八耻”等活动。
    10、与“香港康复会”开展两地康复助残交流活动。

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
200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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