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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深圳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深残联发字〔2008〕  号

各区残联、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为提高我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营造残疾人学习职业技能、努力掌握职业本领的氛围,推动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增强残疾人社会竞争能力,激励技能型残疾人才。经市残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深圳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本次竞赛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承办,现将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
   深圳户籍、16—50周岁、身体状况稳定的残疾人士。
二、竞赛项目
    1、计算机调试工 2、文图制作工
    3、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4、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
    5、广告设计                  6、按摩师
    7、西式面点                  8、摄影师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特设立第二届深圳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高建伟(市残联理事长)
    副主任:刘  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纯斌(市残联副理事长)
    成员:应伟福(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
         张召群(市残联康就部主任)
         李锡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雄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处副处长)
         罗  璇(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王蜜东(市残联康就部副主任)
         李  伦(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锡新(兼)
    副主任:罗  璇(兼)
            李  伦(兼)
    成  员:黄咏多(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培训部部长)
        欧阳永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培训部助理)
        高书东(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陈秀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培训部)
    陈  聪(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培训部)
四、 竞赛规则
     这次竞赛以国家制定的中级职业技能标准来考核、裁判各个竞赛项目。
五、 参赛办法
     这次竞赛以各区残联为单位组队参赛,由各区残联组织发动本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名,先组织本区的初赛或选拔赛,再组队参加市里的竞赛决赛。每个竞赛项目报名人数不设上限,但报名人数不超过6人的取消该项目的竞赛;每名选手报名参赛不能超过3个项目,参赛时要出示身份证、残疾人证、参赛证。
六、 时间和地点
    本次竞赛时间为11月3日至11月28日, 每个竞赛项目的具体比赛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各区初赛时间等事宜由各区自行安排。
七、 奖励办法
    1、 个人奖: 每项竞赛设第一名1名,奖金2000元;第二名1名,奖金1500元;第三名1名,奖金1000元。
    2、 集体奖:设2名“优秀组织奖”,各奖励3000元。
八、 有关要求
    1、 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意义,精心组织开展本区竞赛活动,加强领导,确保竞赛的质量,并通过竟赛活动的开展推动残疾人职业培训的开展;
    2、 要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氛围,动员广大残疾人积极参加竞赛,将素质好、技能水平高的残疾人选拔出来;
    3、 要做好竞赛前的选拔、训练等相关组织工作。各区应在10月24日之前完成本区的初赛或选拔赛,组织好本区参加市决赛的参赛队伍,并于10月25日之前将本区参加市决赛的参赛人员名单和参赛项目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竞赛期间,各区要按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的通知和要求,及时通知和组织本区选手准时参赛,认真做好选手参赛的相关服务工作,确定竞赛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地址:福田区梅岗路笔架山公园管理处综合楼南楼210房。电话:83263286、83262820。
    特此通知。
附:第二届深圳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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