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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理事长高建伟在《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2008年4月7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尊敬的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同志们:

    刚才,管林根局长发布了我市即将开始执行《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的消息,这是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又一项帮扶残疾人的有力措施,是关心弱势群体、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我市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又,一件大喜事!

    “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残疾人是社会上最困难的部分人群, 由于身体残障和各种原因,许多人无法就业,不能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他们的生活状况相对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平均水平。没有医疗保险,残疾人发生重大疾病只能由家庭和亲人负担沉重的医药费;没有养老保险,残疾人担忧父母离世、自己年老之后的生存问题。目前,我市有5.94万残疾人,其中重度残疾人有2800多人,低保残疾人有810多人,有许多残疾人没有就业,有的残疾人即使就业,就业状况也很不稳定,随时都有可能失业,医疗康复和养老问题一直都是他们最关心、最现实、最担忧的问题。

    3月28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认为;“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会议还强调;“要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做好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建立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深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制定了为“重度残疾人和无社会保险的低保或低保边缘的贫困残疾人购买医疗和养老保险”的具体措施。《2008年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也提出了要“大力发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险体系”。

    《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的出台,使得我市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不仅确保就业的残疾人有社会医疗和养老保险,无业的残疾人也可以购买医疗和养老保险,并得到医疗补贴,个体就业残疾人可得到养老保险补贴,甚至低保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也可以购买社会医疗和养老保险,并得到政府不同程度的补贴,这将大大地减轻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从根本上解决了残疾人最关心的社会保障问题,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缩短残疾人家庭与社会普通成员家庭的生活水平差距,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提前实现了我市“建立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十一五”发展纲要目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出发,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相继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惠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优惠政策,从《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到今天发布的《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从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培训、就业、出行、住房和社会福利等各个方面,给残疾人实实在在的帮助,切实保障了他们的权益,使得他们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与广大市民一样共享深圳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丰硕成果,共同参与社会生活!

    在这里,我代表市残联和全市广大的残疾人,衷心感谢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多年来对残疾人的关心,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给予残疾人的各种扶助和帮助,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同时,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积极配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把好事做好,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残疾人心中,让广大残疾人切实体会到我们这个文明城市的关爱、温暖和和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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