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评测引发的思考——黄捷梅

2019-05-09

无障碍设施是一个城市文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体现人文关怀的的重要载体,它具有通用特性,不仅适用于残疾人,也有利于老年人、伤病人士和孕妇儿童等特殊群体。近几年来,我国越发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无障碍环境建设仍存在很多不足和短板。

一、评测发现的问题

为充分掌握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了解无障碍设施是否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无障碍出行需求,坪山区残联邀请了市残联无障碍督导总队专家和区无障碍督导队员,对辖区内人流量较多的13条城市主干道进行无障碍设施评测,重点排查缘石坡道、公交站台、盲道、天桥、安全岛等设施,共评测38次,评测地点463处,发现问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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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问题汇总表

设施一:盲道

序号 存在问题 设施图片

1 行进盲道铺设中断、破损、磨损严重

2 盲道铺设引导至无法行走路段或危险路段

3 盲道与路面固定障碍物体或台阶或缘石坡道边缘口之间距离小于250mm

4 行进盲道与提示盲道使用错误或排列错误或转弯处盲道未衔接上

5 盲道被其他物体占用

设施二:缘石坡道

6 缘石坡道口高于车行道10mm

7 缘石坡道的坡度大于规定比

8 缘石坡道口水平车行道宽度小于规定宽度

设施三:人行道

9 人行道路面破损或凸起、凹陷等,导致轮椅无法使用

10 人行道两端路缘石出口与人行横道无法衔接

11 道路未设置人行道

12 人行道路面未铺设盲道

13 有台阶处未设置轮椅坡道或轮椅坡道不满足规定要求

14 人行道被其他占用或中断,导致轮椅无法安全使用

设施四:公交站台

15 公交站台距离路缘石250mm处未设置盲道或长度未达到规定标准

16 公交站台与人行道不满足衔接要求(盲道无法衔接;未设置缘石坡道或坡道标准不达标)

17 站台有效宽度小于1.5m

设施五:人行横道

18 人行横道安全岛不满足无障碍轮椅使用要求: 缘石坡道坡道、宽度不够;轮椅转弯半径尺寸小于1.5m

设施六:人行天桥

19 盲道铺设未达到规定标准

20 扶手设置未达到规定标准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与以下四方面因素有关:

(一)与社会意识有关

在评测过程中,我们发现盲道和人行道被人为损毁、占用的现象普遍,对于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出行非常不利,究其原因,一是因为社会大众的无障碍社会意识薄弱、观念未转变,对无障碍设施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低;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对无障碍环境的概念、作用和意义认识还不够深,存在一些偏差;三是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主动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识不强,并未积极参与到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去,无障碍环境建设意识有待加强。

(二)与顶层设计规划有关

无障碍设施规划缺乏配套性、整体性和系统性,设施能满足规划需要,但难以满足使用者的实用需求,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新建项目缺乏无障碍配套设施,或者有配套设施但设计不够合理和精细,只停留在表面,过于形式化;二是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间普遍存在互不连接最晚、通用性不强的情况,部分设施甚至造成了二次障碍,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例如:公交站台与人行道、人行道两端路缘石出口与人行横道不满足衔接要求,无法发挥无障碍设施应有的作用。

(三)与监管监督有关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贯彻落实不够严格,相关部门对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执行监督不力,对无障碍设施的工程验收把关不严,导致盲道铺设错误、站台有效宽度不足、人行天桥扶手过高、缘石坡道坡度大于规定比例等“有设施、不达标”现象突出。

(四)与管理维护有关

评测时,我们还发现许多人行道路面破损、盲道磨损的情形,这与无障碍设施管理和维护不到位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目前,无障碍设施管理尚无明确的责任单位和相应的管理规定,很多部门重建设、轻管理,保护措施不完善,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疏于管理和维护,日常巡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不够及时,致使无障碍设施形同虚设,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三、评测引发的思考

(一)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共性问题

上述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问题是具有共性和普遍性的,不是某个地区特有,我国其他城市面临同样的问题,而社会意识薄弱、顶层设计规划缺乏、监管监督不力、管理和维护不到位等因素同样也掣肘无障碍环境的建设和发展。

2017年,中消协、中残联对我国31个省102个各级别主要城市进行无障碍设施调查和体验,并出具了《2017年百城无障碍设施调查体验报告》,据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无障碍设施整体普及率仍相对较低,实地体验调查普及率为40.6%、大众感知调查普及率为37.0%;国内无障碍设施整体满意度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实地体验调查满意度为70.8分、大众感知调查满意度为70.4分;各大城市均配套有无障碍设施,但存在无障碍设施未普及或未开放、被占用、维护不到位、设计不合理等问题。

这项调查充分说明了我国大部分主要城市均已实现了无障碍设施从无到有的突破,但各地区间仍存在很多共性问题,短板尚存,公众对无障碍设施的满意度仍有待提升。

(二)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相关建议

无障碍环境建设事关全体人民的福祉,其内容和外延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变化,随着人们对无障碍设施需求的日益增加,我们应从有效满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实用需求出发,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幸福感:

1.提高认识,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现代化文明的意识,充分认识和推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无障碍设计和建设当做一件大事来抓;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大力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意义和常识,通过舆论引导作用,引起社会各界对建设无障碍环境的关注,树立全民无障碍意识,让社会大众逐步形成爱护无障碍设施的习惯;教育部门要逐步探索和尝试,在中小学教育中增加相关内容,从小培养无障碍理念和意识,在高等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培养专门人才。

2.深入调研,做好无障碍标准化顶层设计

有关部门要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将城市无障碍设计规划纳入所有建设项目,并编制规划标准体系和规范。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前,需邀请无障碍方面专业团队或组织深入开展无障碍设施需求调研,全面掌握无障碍设施的有关情况、发展方向和规划建议等,并出具调研报告作为设计规划的参考依据。

3.加强监督,确保无障碍设施的综合效益和功能

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组建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小组,加强各有关职能部门合作,上下联动,对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抓好和把关新建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做到“四同步”,即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尽量杜绝“前边建、后边改”现象;对已建成但不达标的无障碍设施要有计划、有步骤予以系统化改造,使无障碍设施“连线成片”,充分发挥出综合效益和方便残疾人出行、生活的功能。

4.强化管理, 做好设施的后续管理和维护

建设无障碍设施只是前提,能保证其正常使用才是关键,把无障碍设施建设列入依法行政的范围,加大执法力度,制定管理和维护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一支由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无障碍督导队,定期对无障碍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对既有设施加强精细管养,对侵占、损毁无障碍设施等现象进行查处。

总体来说,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社会大众要积极响应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要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的号召,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借助国家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大局之势,全面考虑不同障碍群体的需求,做好无障碍顶层设计规划,提高认识,加强监督、强化管理,真正实现无障碍环境的内涵和目标。

 

(此文获2019年深圳市残疾人征文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