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视力残疾标准

2009-09-17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
生活和社会参与。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一级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

二级

0.02~<0.05;或视野半径<10

低视力

三级

0.05~<0.1

四级

0.1~<0.3

〔注〕
    1.
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2.
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
    3.
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2009-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