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制定《康复训练与服务“十五”实施方案》?

2004-12-28

一、康复训练与服务“十五”实施方案

    1.为什么要制定《康复训练与服务“十五”实施方案》?

    “康复训练与服务”是“十五”期间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业务领域,为推动这项工作特别制定了《康复训练与服务“十五”实施方案》。方案的制定基于以下理由和理念: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更加希望健康地生活。残疾人是社会的一部分,由于遗传、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其身体结构受损、功能障碍、能力下降,因此“健康”的内涵对于残疾人来说更具有特殊性,也就是说残疾人实现健康,除需要通常采用的预防、保健、医疗等措施外,还需要针对其残疾而采取措施和服务,即康复。

    我国传统医学中已有朴素的“康复”理念,千百年流传下来的按摩、推拿等治疗方法,已为广大群众所接受,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开展着旨在减轻痛苦、改善功能的康复活动。

    20世纪70年代,现代康复医学的理论与实践引入我国,明确了康复目标,即:通过综合的方法、措施和服务,使以残疾人为主体的康复对象实现“改善功能、整体康复、重返社会”。很明显,改善功能是实现整体康复和重返社会的前提和先决条件,这对于残疾人来说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实践证明,康复训练是改善功能最有效、最可行的方法之一。另一方面,残疾人具有极大的康复潜力,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可以通过康复训练恢复、补偿、改善其丧失或减弱的功能,不同程度地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学习能力、劳动能力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因此,如何使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得到康复服务成为重要课题。为适应残疾人的这一基本康复需求,“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被正式提出。为使广大残疾人能够得到就地就便、经济有效的康复训练与服务,在康复途径上提出了相对于“机构康复”和“机构延伸服务”的另一种形式,即“社区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