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康复的概念

2012-11-09

精神康复的概念

世界卫生组织(WHO)在1969年提出了康复的定义:“康复是指综合地、协调地应用医学的、社会的、教育的、职业和和其他的措施,对残疾者进行反复训练,减轻致残因素造成的成果,以尽量提高其活动功能,改善生活自理能力,重新参加社会活动”。康复的领域应包括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精神疾病的康复也是如此,最终目标是尽可能恢复各种功能而回归社会,并在心理上、社会上、躯体上和经济上恢复病人独立性的最高水平。

精神疾病康复的基本要求与躯体疾病康复相同,即运用可行的手段,尽量纠正病态心理障碍,最大限度地恢复适应社会的心理功能。精神康复工作不能孤立地进行,病人的家属、朋友、社会人士及医护人员的密切配合是康复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康复措施应该贯彻在医院内外的全部医疗过程中,既要加强以医院为基础的康复,又要进一步发展以社会为基础的康复。

精神康复的三个基本原则

1.功能训练 康复工作的现实目标是恢复人体的功能活动,故需要进行多种方式的功能训练。可训练的功能活动包括实施心理活动、躯本活动、语言交流、日常生活、职业活动和社会生活等方面。

2.全面康复 指在心理上、生理上及社会生活上实现全面的、整体的康复,又称为整体康复或综全康复。由此看来,康复不仅仅是针对功能障碍,更重要的是面对整个人。

3.重返社会 康复最重要的一项目标是通过功能改善及环境条件改变而促使病人重返社会。这样才能促使康复对象力争成为独立自主和实现自身价值的人,达到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目的。

上述的原则中,功能训练是康复的方法和手段,全面康复是康复的准则和方针,而重返社会则为康复目标和方向。

精神疾病康复(Psychiatric rehabilitation),是康复医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服务对象包括各种类型的精神疾病及精神残疾者,其中大部分是重性精神病人,而多数是慢性期患者。社区精神康复是社区精神卫生和康复精神病学的结合。

精神康复的方法

1.训练心理社会功能 认真训练病人生活、学习、工作方面的进行为技能,以训练行为技能的康复措施为中心,尽可能恢复参与社会生活的功能及重建独立生活能力,并辅以适当的维持性精神药物,以尽量提高功能训练的康复效果。

2.改善生活环境条件 大力调整和改善病人的周围环境和社会条件,即调整医院、社区及家庭环境和人际关第,积极谋求社会各阶层的同情、关怀与支持,并在服务设施及生活条件上尽可能照顾到心理社会功能障碍康复的需求。

3.支持性心理治疗 始终结合有效的心理治疗,从情绪上和理智上给予支持,进行必要的心理教育和干预,避免过高或过低的环境刺激,积极促进心理康复。

4.积极实行家庭教育和干预 动员家庭成员、亲友等参与社区教育和干预措施,促使家庭担负起应尽的责任。并进一步发挥社区的防治康复网络及基层康复队伍在这方面的作用,谋求社会各界的同情和支持。

5.促使逐步回归社会 力争使病人以不同的途径和方式回归社会,同时尽量争取社会支持以解决这类病人和残疾者的就业和职业复康问题。

6.提高康复期的生活质量 努力提高精神病人康复过程(包括医院、社区及家庭)中的生活质量,最大限度地促使其恢复正常生活能力、家庭职能、工作效能、社交技能,努力改善其社会地位、经济条件及健康状况等,尽量争取在物质生活质量、社会功能质量及身心健康质量上都能逐步提高,并以此作为达到全面康复的首要目标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