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二日
为实现2008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我市把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列入政府工作规划,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资源共享”的原则,理清工作思路,从组织保障、服务网络建设、技术指导和康复救助等方面来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指导和促进全市各区的创建工作。现将我市培育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思路
鉴于我市要在2008年同时完成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创建任务和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我们把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作为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目的,把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作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重要途径。将这两项工作合二为一,共同推进。
康复服务要遵循5项原则。一是普惠,康复服务要涵盖各个残疾类别、各种残疾程度和残疾人的各个年龄段。二是按需,强调从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出发,注重服务的针对性,要求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社会化,强调实现服务的途径,要善于整合民政、卫生和社会机构的资源。四是专业化,强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引进康复新技术、新辅具,保证服务质量的有效性。五是信息化,强调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二、组织保障
1、2006年1月下旬,市残联报请市政府同意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后,一方面商请市民政局和市卫生局,在我市创建社区建设示范区和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工作基础上,共同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创建活动。
2、成立了培育活动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把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街道办、社区工作站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3、召开各区残联理事长工作会议,部署我市的培育活动,要求各区残联抓住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的机遇,利用民政、卫生系统较为完善的工作网络和技术条件,优化资源,推动全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全市六个区,特区内四个区申报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特区外两个区申报创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
4、结合2008年要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市卫生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深圳市“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审评方案》以及指标体系等配套文件。
5、成立了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审评工作办公室和审评专家指导组。组成人员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类康复专家。
6、为保证培育活动顺利开展,我们积极筹措经费。据统计2006年全市用于社区康复建设和服务的经费4860万元,其中市级经费2979万元(福彩金安排850万元),区级经费1881万元。(“十五”期间,市一级5年的康复经费5396万元。)
三、服务网络保障
1、通过自办和整合现有服务机构,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基层康复服务平台。
在街道层面,一是依托卫生的社区医院建立康复中心,二是街道残联建立综合职业康复中心。
在社区层面,一是依托卫生的社康中心建立康复站,二是依托民政的社区活动中心或星光之家建立服务站;三是聘请专业人员组成心理辅导讲师团,在社区轮流驻点服务。在家庭层面,一是社康中心对辖区有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家庭病床,提供出诊服务;二是针对瘫痪在床的重度残疾人,集中培训护理人员,提供居家服务;三是要求社区康复员定期上门访视,及时了解残疾人的状况。
2、制定了社区医院康复中心、社康中心康复站、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等四个社区服务机构的建设标准,以及社区心理辅导流动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四个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和社区心理辅导服务均有经费配套。
结合上述机构的建设,康复中心和康复站主要承接肢体残疾人为主的康复训练;服务中心主要为智力残疾人和精神病人提供日间训练;社区心理辅导主要针对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和社区残疾人工作者,以定点预约和应急事件上门干预相结合的形式,提供心理康复服务;家庭康复主要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护理和家政服务,为精神残疾者提供监护。
目前,市一级已指定20家医疗康复和教育训练机构为政府购买康复服务的定点机构;在55个街道,依托社区医院已建35个康复中心,依托残联已建24个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工疗站),服务425名残疾人;在社区,依托星光之家和社康中心已建400个社区服务站和192个康复站。建有178个家庭病床和服务点。
四、技术保障
1、规范康复服务的流程,完善报告(申请)、综合评估、转介服务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按照需求、服务、资源三个大类设计和建立表卡档案。其中需求方面有登记、调查、分类汇总统计等类项;服务方面有申请、转介、服务记录、辅具、训练汇总统计、反馈等类向;资源方面主要是提供各类服务机构。
2、组织开展培训。制定了社区康复工作培训大纲。2006年针对康复技术员和康复管理员办班17期,培训1100人次。其中,社康培训5期400人次,社康继续教育10期360人次,精防培训2期230人次。
3、组织康复需求调查和评估。通过动员各区、街道、社区共筛查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4801名,市区共同组织对690名残疾人进行了评估。
4、辅具配合。充分发挥市残疾人用品用具站的技术优势,开发和引进新型辅具,将残疾人辅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生活能力训练结合起来,在全市配发辅具2897件,提升残疾人的康复效果和生活质量。
5、抓好机构康复和社区(家庭)康复的衔接。举办各类专项训练营,在专业康复机构和社区(家庭)之间实现组织层面和技术层面的双重承接,使基层站点的康复从业人员和家长通过参与训练营,跟进服务对象的后续康复服务。
五、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
2002年起,实施《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办法》,对重度残疾人和纳入低保的残疾人给予每月200元和100元的定期康复补助,对安装假肢矫形器、施行康复手术和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可申请每年3000元临时补助。对精神病人实行免费服药。
为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根本、最现实的问题,开展“真挚关爱--深圳市2006-2007年扶助残疾人服务计划”,实施了“贫困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残疾儿童少年机构康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重瘫在床残疾人居家助残等8个项目的服务,为近150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资助和服务。目前已落实对402人的资助金额350多万元。
目前全市各区的创建工作进展不一。我们会在具体实践中继续贯彻好全国标准的量化指标,通过社区康复示范区的培育活动,建立起符合深圳实际的服务模式,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