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答疑

2022-07-25

一、什么是残疾人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和残疾军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持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至四级的重度残疾军人。

此外,根据《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规定,老残一体,一户多残也纳入补贴范围。

三、目前深圳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椎是多少?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452元/人/月;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226元/人/月;

3、低保边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113元/人/月。

四、目前深圳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范围是什么?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深圳市户籍,属于低收入家庭并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和残疾军人。

低收入居民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户籍居民,包括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即为“低保人员”)及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居民(即为“低保边缘人员”)。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深圳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被评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持有有效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被评定为一至四级的重度残疾人军人,以及老残一体、一户多残。

五、残疾人两项补贴如何申请?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残疾人因年龄,自身状况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可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下同)和银行账户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出。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证件材料,并提供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居民)委员会详细名称。

值得注意的是残疾人的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受托人(以下简称“代办人”)可以代为提出申请事宜。

残疾人本人或代办人也可以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点击《不要错过!残疾人两项补贴4月1日开始申报与资格认定》)。

六、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可不提供)、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4张、低保证(限低保家庭人员提供)、收入情况证明(限无固定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申请人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被委托人)书面承诺等证明材料。

七、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时间?

申请领取两项补贴的残疾人朋友,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优先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在线申报,也可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申报资格认定。

因身体或特殊原因无法自行或配合前往受理窗口申报资格认定的,可向受理申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入户调查认定。

八、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新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于审定合格后次月开始发放。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直接转账存入残疾人的账户,发放时间为每月25日前。

九、残疾人两项补贴什么情况会被停发?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印发的《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户籍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对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

补贴对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认定、复核不合格的,自情况发生的次月起,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