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无障碍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8-11-29

深府办函〔2018〕34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创建无障碍城市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残联反映。

市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6日

 

深圳市创建无障碍城市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全体会议关于创建无障碍城市的 决策部署,努力营造彰显人文关怀的现代生活环境,不断满足广大市民特别是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对标国际先进城市,厚植“无障 碍基因”,打通理念、制度和器物障碍,扎实推进无障碍城市创 建工作,科学提升城市功能和城市品质,为我市在“四个走在全 国前列”中走在最前列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推进,多元共建。建立党委和政府领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的工作机制,搭建多元、开放、动态的共建平台, 形成统一部署、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规划先行,标准引领。将无障碍城市建设纳入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专项规划和标准体系,引领和规范各区、各领域、各环节的无障碍建设,全方位、系统化推进创建无障碍城市。

(三)试点示范,分步实施。在重点区域、场所、单位、平台,进行无障碍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示范推进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

(四)面向国际,对标先进。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对标国际先进城市,通过持续努力,打造一流无障碍城市软硬件环境。

三、创建目标

到 2020 年,构建无障碍城市政策标准体系,残疾人及相关人群居家生活、上学就业、就医娱乐、交通出行、公共服务、信 息交流无障碍设施设备显著改善,从理念、制度和器物三维共建的无障碍城市格局基本建成。经过持续推进,形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无障碍城市“深圳模式”,通过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验收,残疾人等群体融入社会无障碍。

四、工作任务

(一)实施城市无障碍顶层设计行动。

1. 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无障碍城市建设目标列入《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统筹解决我市无障碍建设观念滞后、设施碎片化、服务不充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2. 编制专项发展规划。有关部门根据无障碍城市建设总体要求,编制公共空间、信息、文化等无障碍城市专项发展规划或规范,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组织编制本辖区内的无障碍城区建设实施方案。

3. 建立无障碍标准体系。建立无障碍城市建设深圳标准, 并纳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指标体系。

4. 制定无障碍设计规范。编制深圳市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制定无障碍设施设计审查要点和硬性指标,将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

5. 完善无障碍法规政策。评估并修订《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制定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政策指引,发布无障碍需求目录,促进无障碍领域技术、产品与服务全面发展。

(二)实施城市无障碍重点项目创建行动。

6. 开展无障碍城市建设试点。将市行政服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政协机关、前海城市新中心、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大鹏新区旅游景区、莲花北社区作为首批无障碍试点项目。各区遴选项目进行无障碍城市建设综合试点。

7. 建设无障碍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深圳市创新创业无障碍服务中心,建成无障碍教育、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指导监 督全市无障碍建设。

8. 建设无障碍主题公园。建设龙华区中心公园无障碍标识系统,打造内涵丰富、主题鲜明、残健融合的全市首个无障碍主 题公园,形成标准,示范推广。

9. 实施“无障碍厕所”计划。落实《深圳市“厕所革命” 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重点在交通枢纽区、中央商务区、 风景名胜区、核心商业区等地方设置无障碍厕所和厕位。

(三)实施城市生活无障碍行动。

10. 实施居家无障碍计划。新建残疾人保障性住房须配置无障碍设施。根据相关政策,个性化改造残疾人已有住房,提供安全、医疗、出行、照料、寻找等“一键呼叫系统”服务。

11. 提升社区无障碍水平。残疾人享有平等入住社区的权利,实现社区内部活动无障碍。新建社区须按照无障碍设计标准, 配置无障碍设施设备。已建成的住宅区未达到国家无障碍设施建设工程标准的,可以根据残疾人出行需要,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对所居住住宅区的公共场所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造。探索开展旧式楼梯房爬楼机服务。

12. 加强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建设。改造提升口岸、车站、 学校、银行、医疗机构、文体场馆、政府对外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设备,完善公共服务场所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无障碍服务,设置无障碍地图,提升我市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

13. 支持阅读无障碍应用。国家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将年度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统计公报以及与残疾人权益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制作成盲文版或有声读物。市、区主要公共图书馆应设 置盲人阅览区或阅览室,为视力残疾人阅读书籍、使用网络提供方便。

(四)实施城市出行无障碍行动。

14. 改进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对已建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未达到现行无障碍设计规范的,督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分批改造。新建轨道交通设施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标准建设。

15. 发展公交无障碍服务。推进全市公交导盲系统建设,将导盲系统列入公交车辆标准配置。加大无障碍公交车辆投放力度,到 2020 年新增投放无障碍公交车辆 500 辆以上,确保无障碍公交车辆途经公共服务机构、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场所、旅游景区等区域。全市公交车辆车厢内外使用语音和字幕报站系统, 提供上下车衔接辅具服务。

16. 提供无障碍车辆出租服务。鼓励无障碍出租车运营服务,投放无障碍出租车 100 辆以上。

17. 改善人行通道无障碍环境。新建、改建、扩建的主干道、人行道,应全部安装过街提示装置。主干道、商业区、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配备升降电梯或其它无障碍设施,做到节点突显,与周边无障碍环境设施友好衔接。

18. 落实残疾人停车相关政策。对未按规定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或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另作他用的经营性停车场,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研究出台残疾人减免停车费政策。

(五)实施城市信息交流无障碍行动。

19. 建设助残电召服务平台。对接各类政府政务资源,收集和使用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建设便利残疾人出行、就医、就学、就业,获取政务信息、法律政策咨询、社保和社会志愿助残等服务的无障碍助残电召服务平台。

20. 推动公共服务信息无障碍。在电信网络终端、电子公告设备、公用自助设备中,应用文字语音转换装置。利用语音信息通道、网站辅助浏览工具和读屏软件等技术手段,完成全市政务服务网站的信息无障碍改造。报警、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应进行无障碍改造。

21. 促进行业信息无障碍。制定互联网产品无障碍测试要点, 借助互联网产品、计算机载体及其辅助工具实施无障碍设计。推动食品药品信息用品识别无障碍,促进医疗、教育、电信、金融、 旅游、电子商务等行业为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

22. 落实特定信息消费优惠。对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使用电话、宽带网络、数字电视等的,相关服务提供商应给予一定优惠。

(六)实施城市无障碍文化培育行动。

23. 开展无障碍宣传促进活动。利用“国际残疾人日”(每年 12 月 3 日,也是我市的“无障碍环境宣传日”)等重要节日, 通过多种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促进活动,推动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

24. 开展无障碍启蒙教育。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无障碍启蒙教育,在中小学安全教育平台开设无障碍城市学习专题,开展中小学生无障碍建设实践活动。

25. 制定无障碍文明规则。树立“对残疾人好就是对深圳好”的包容理念,建立以公共设施可达性、残疾人就业比例、考试合理便利度、导盲犬服务接受度、志愿助残服务量等为主要指标的行为准则。

26. 加强无障碍人才培养。支持深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成立无障碍研究机构,开设无障碍相关课程,培养无障碍城市建设专门人才。

(七)实施城市无障碍督导行动。

27. 严格设计竣工无障碍审查。按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住房建设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竣工环节无障碍验收,应按相关规定听取残疾人代表意见,未达标的项目不得通过验收。

28. 梳理障碍清单。培育企业和社会组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动态化梳理障碍清单管理,排查城市有障碍“痛点”、“堵点”,向社会发布障碍清单,按障碍归属原则,落实相关单 位责任,限时按质完成障碍问题整改。

29. 开展无障碍巡查督导。增强市、区无障碍城市督导力量,开展常态化无障碍巡查。建立障碍投诉平台,动员广大市民参与无障碍建设督导。明确和发挥各级残联组织在无障碍验收环节的“最终裁决”的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创新领导指导机制。完善由市政府分管市领导召集、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市残联协调的联席会议制度。邀请无障碍城市建设专家进行业务指导。

(二)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各责任单位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通过社会影响力债券投资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无障碍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建立无障碍城市建设奖励制度,对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无障碍改造主体进行奖励。加强助残义工服务时长记录与激励机制,探索创立无障碍义工“时间银行”,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无障碍城市建设氛围。

(三)创新规划评估机制。参照国际友好型、可持续发展城市评估标准,构建由公共设施布局、目的地吸引力、到达目的地耗时及舒适度等元素组成的无障碍城市可达性指标体系,为无障碍城市提供更加严谨、更加规范、更可操作的规划评估机制。

(四)创新问责考核机制。将无障碍城市建设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明确无障碍城市建设创建主体责任,建立“红黑榜”制度。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 委员监督作用,探索“以提案促方案”监督机制,鼓励广大市民 开展“随手拍路障”等活动,曝光无障碍城市建设问题,建立多 渠道社会监督机制,形成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附件:《深圳市创建无障碍城市行动方案》责任分工一览表

 

附件

《深圳市创建无障碍城市行动方案》责任分工一览表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期限
(一)实施城市无障碍顶层设计行动
1 将无障碍城市建设目标列入《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市规划国土委 2019年6月
2 编制无障碍城市专项规划。 市规划国土委 2020年12月
3 编制无障碍城市交通布局规划。 市交通运输委 2020年12月
4 出台无障碍城市信息管理和服务规范。 市经贸信息委 2020年12月
5 编制本辖区内的无障碍城区建设实施方案。 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 2020年12月
6 建立无障碍城市深圳标准。 市住房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委
市城管局
市规划国土委
市市场质量和监管委
市经贸信息委
2019年12月
7 编制深圳市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制定无障碍设施设计审查要点和硬性指标并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 市住房建设局
市残联
2019年12月
8 评估并修订《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市残联
市法制办
2019年12月
(二)实施城市无障碍重点项目创建行动
9 完成市行政服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政协机关、前海城市新中心、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大鹏新区旅游景区、莲花北社区无障碍试点。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政务办
市政协办公厅
前海管理局
市规划国土委
市住房建设局
大鹏新区管委会
市残联
2020年6月
10 各区完成无障碍城市建设综合试点。 各区政府 2020年6月
11 规划建设深圳市创新创业无障碍服务中心,建成无障碍教育、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市发展改革委
市残联
2020年12月
12 建设无障碍主题公园,形成标准,示范推广。 龙华区政府
市残联
2020年12月
13 实施“无障碍厕所”计划。 市城管局 2019年12月
(三)实施城市生活无障碍行动
14 实施居家无障碍计划。 市住房建设局
市残联
各区政府
每年
15 提升社区无障碍水平,使残疾人享有平等入住社区的权利。 市住房建设局
市残联
各区政府
每年
16 加强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提升口岸、车站、学校、银行、医疗机构、文体场馆、政府对外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设备,完善公共服务场所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无障碍服务。 市经贸信息委
市口岸办
市交通运输委
市教育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文体旅游局
市轨道办
深圳银监局
2019年12月
17 支持阅读无障碍,市、区主要公共图书馆基本设置盲人阅览区或阅览室。 市文体旅游局 2019年12月
(四)实施城市出行无障碍行动
18 对已建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未达到现行无障碍设计规范的,督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分批改造。新建轨道交通设施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标准建设。 市轨道办
市交通运输委
2019年12月
19 推进全市公交导盲系统建设。加大无障碍公交车辆投放力度,到2020年新增投放无障碍公交车辆500辆以上,确保无障碍公交车辆途经公共服务机构、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场所、旅游景区等区域,并设置无障碍地图。全市公交车辆车厢内外使用语音和字幕报站系统,提供上下车衔接辅具服务。 市交通运输委 2019年12月
20 鼓励无障碍出租车运营服务,投放无障碍出租车100辆以上。 市交通运输委 2019年12月
21 新建、改建、扩建的主干道人行道,应全部安装过街提示装置。主干道、商业区、大型居住区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配备升降电梯或其他无障碍设施。 市交通运输委
市公安交警局
2019年12月
22 落实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对未按规定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或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另作他用的经营性停车场,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出台残疾人减免停车费政策。 市公安交警局 2020年12月
(五)实施城市信息交流无障碍行动
23 建设便利残疾人出行、就医、就学、就业、获取政务信息、法律政策咨询、社保和社会志愿助残等服务的无障碍助残电召服务平台。 市残联 2019年12月
24 在电信网络终端、电子公告设备、公用自助设备中,应用文字语音转换装置。利用语音信息通道、网站辅助浏览工具和读屏软件等技术手段,完成全市政务服务网站的信息无障碍改造。 市政务办
各区政府
2019年12月
25 报警、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须进行无障碍改造。 市公安局
市卫生计生委
2019年12月
26 制定互联网产品无障碍测试要点,借助互联网产品、计算机载体及其辅助工具实施无障碍设计。推动食品药品信息用品识别无障碍,促进医疗、教育、电信、金融、旅游、电子商务等行业为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 市网信办
市经贸信息委
市市场质量和监管委
市卫生计生委
市教育局
市文体旅游局
市金融办
2020年12月
27 对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使用固话和移动电话、宽带网络、数字电视的,电信、互联网以及数字电视企业应给予一定优惠。 市网信办
市残联
市经贸信息委
2019年12月
(六)实施城市无障碍文化培育行动
28 以每年12月3日无障碍环境宣传日等重要节日为契机,通过多种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促进活动,推动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 市残联 2018年12月
29 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无障碍启蒙教育,在中小学安全教育平台开设无障碍城市学习专题,开展中小学生无障碍建设实践活动。 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
30 制定无障碍文明规则,建立以公共设施可达性、残疾人就业比例、考试合理便利度、导盲犬服务比例、邻避行为发生率、志愿助残服务量等为主要指标的行为准则。 市文明办(指导)
市残联
2019年12月
31 支持成立无障碍研究机构,培养无障碍城市建设专门人才。 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
(七)实施城市无障碍督导行动
32 严格设计竣工无障碍审查。按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住房建设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竣工环节无障碍验收,应邀残疾人代表参与,未达标的项目不得通过验收。 市住房建设局
市规划国土委
市残联
每年
33 培育企业和社会组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动态化梳理障碍清单管理,排查城市有障碍“痛点”、“堵点”,向社会发布障碍清单,按障碍归属原则,落实相关单位责任,限时按质完成障碍问题整改。 各区政府
市经贸信息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城管局
市残联
2020年12月
34 增强市、区无障碍城市督导力量,开展常态化无障碍巡查。建立有障碍投诉平台,动员广大市民参与无障碍建设督导。明确和发挥各级残联组织在无障碍验收环节的“最终裁决”的作用。 市残联
各区政府
每年
35 建立无障碍城市建设奖励制度,对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无障碍改造主体进行奖励。 市规划国土委
市财政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残联
2019年12月
36 探索创立无障碍义工时间银行。 市民政局
市残联
2019年12月
37 构建由公共设施布局、目的地吸引力、到达目的地耗时及舒适度等元素组成的无障碍城市可达性指标体系,为无障碍城市提供更加严谨、更加规范、更可操作的规划评估机制。 市残联 2019年12月
38 将无障碍城市建设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明确无障碍城市建设创建主体责任,建立“红黑榜”制度,公布绩效考核情况。 市绩效办
市残联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