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如何全家共享?手把手教你办理“家庭共济”→
2026-02-04
说起余额,别只想到工资
你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
也一样能“盘活”起来!
它不仅能在你看病时直接使用
还能共享给省内参保的家人使用

目前,深圳已有超过七千家定点医药机构
接入省内家庭共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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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个账共济试点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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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医院还是药店
只要在省内共济试点范围内
均可实现家庭账户共享使用
那么,如何享受这项便利呢?
其实很简单,只需两步走:
先绑定家庭共济关系
再设定个人账户消费主卡
01、如何绑定家庭共济关系?
微信进入“粤医保”小程序,登录后从“首页”→“我要办事”→“查看更多”找到“业务办理”模块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解绑”功能,点击“加号”按页面提示添加共济关系,提交后显示“提交成功”即业务办理成功。








参保人还可以通过
点击下方图片
直接进入办理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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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后
就诊人还需设定“个人账户消费主卡”
才能真正实现支付
那么,应该设哪个账户作为主卡呢?
简单来说就是:
将出钱的账户设为主卡!
下滑继续查看设定主卡教程↓
02、如何设定个人账户消费主卡?
(1)本人设定个人账户消费主卡
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医保自助服务终端机办理个人账户主卡消费管理功能。其中“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均跳转至“粤医保”小程序进行办理。“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粤医保”后确认首页左上角选择参保区划为“深圳市”,从“首页”→“我要办事”→“查看更多”找到“业务办理”模块的“个人账户主卡消费管理”功能,阅读提示后打开“设为主卡”开关即成功设定本人个人账户为主卡。如需选择授权人个人账户作为主卡的,点击已绑定家庭成员下方的“设置共济账户”→“确定”即可设定成功。
注:“主卡消费历史设置信息查询”可查看个人账户主卡消费历史设定情况。









(2)替家人设定个人账户消费主卡
如果您已为家人绑定了家庭共济,还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绑定功能为家人设置个人账户消费主卡。设置后,家人在家庭共济试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符合参保地政策要求的费用就可以直接从设置好的主卡账户进行支出。“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粤医保”后确认首页左上角选择参保区划为“深圳市”,从“首页”→“我要办事”→“查看更多”找到“业务办理”模块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绑定/解绑”功能,点击“我的家人”→“个人账户主卡消费管理”,阅读提示后点击已绑定家庭成员下方的“设置共济账户”→“确定”即可设定授权人个人账户作为主卡。









注:就诊人在省内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试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符合就诊人参保地政策要求的个人自付费用,从就诊人设定的医保个人账户主卡进行支付。就诊人未对主卡进行设定的,从就诊人当前参保地的个人账户进行支付。
近期收集了一些
大家关心的家庭共济问题
一次性为大家解答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困惑的内容~
热点问答
问:什么是家庭共济绑定?
答:根据规定,深圳参保人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家庭共济绑定是将本人与家庭成员建立家庭关联的业务操作。
问:变更医保个人账户消费主卡后,多久生效?
答:深圳参保人变更个人账户消费主卡后立即生效。参保人可在就医结算前对个人账户消费主卡进行变更。
问:如何查询省内家庭共济试点机构?
答:省内各地市已上线共济模式的医药机构需咨询就医地医保部门。深圳市的家庭共济试点医疗机构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我要找医院”-点击“筛选”-选择“省内共济试点”查看。目前深圳市医保定点机构及省外联网结算机构均为省内共济试点机构。
问:参保人曾经在深圳参保,目前深圳已经停保并在省内其他地市正常参保的,深圳个人账户余额如何继续使用?
答:参保人深圳已暂停参保但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可将深圳市个人账户设定为个人账户消费主卡,其前往省内共济试点机构就医购药时可使用深圳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
问:因为有商业保险,不想用个人账户进行支付怎么办?
答:参保人不想用个人账户支付医疗费用的,在结算前告知就诊医疗机构不使用个账支付即可。
问:此前已经办理了家庭共济绑定,也能正常使用,为什么近期突然用不了家庭共济了呢?
答:深圳市定点医药机构于2025年11月全面纳入了省内家庭共济范围,就诊人在省内共济试点机构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支付就医购药费用的,除办理家庭共济绑定外,还需要将家庭成员个人账户设定为消费主卡后才可使用。如就诊人发现家庭共济无法使用的,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设置个人账户消费主卡后再进行结算。
问:已经办理了家庭共济绑定也设置了主卡,为什么还是用不了家庭共济呢?
答:家庭共济绑定需要在省内共济试点机构使用,如果已办理上述业务但在省内共济试点机构仍无法使用的,应为就诊人参保地政策不支持,可向就诊人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咨询。
深圳市目前正按照广东省统一规划和部署推进
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如有进展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来源:深圳医保 深圳发布
(责任编辑:山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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