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取消深圳市宝安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定点机构服务资质的通告

2021-02-07

深残发〔2021〕19号

各区(新区)残联、各康复定点机构、残疾人及家属:

根据《深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评审办法》(深残发〔2014〕80号)相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向我会提交退出深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的申请,经研究决定,同意深圳市宝安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申请,自本文发布之日起,取消深圳市宝安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定点机构服务资质。

特此通告。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2月7日

(联系人:何纪云,联系电话:8253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