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障碍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爱心激励金(2021年01月)发放的公示

2021-07-17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为提高无障碍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的服务积极性,将对承运的驾驶员发放爱心激励金以示鼓励,激励标准为60元/次有效订单,按月度进行结算。发放流程为由出租车承运公司提出发放申请,深圳市残联审核后再委托深圳市助残电召中心代为发放激励金。

为保证爱心激励金发放的公开、公正、公平,深圳助残电召服务中心将在相关文件的指导下面向社会公开2021年01月份所有无障碍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爱心激励金明细表,具体金额发放明细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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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示期为2021年2月23日- 2月25日,如对本月无障碍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爱心激励金明细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助残电召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755-12385)。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