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举办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的通知

2021-04-02

深残发〔2021〕32号

各区(新区)残联,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各相关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抒发残疾人群体爱党爱国情怀,展现残疾人群体乐观向上、自强不息的时代风采,市残联决定在第31个全国助残日之际,举办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节目选拔赛,时间:2021年5月7日(时间暂定,地点待定);

第二阶段: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时间:2021年5月16日(时间暂定,地点待定);

选拔赛将通过现场评分方式评奖,获评的优胜节目将参加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参赛作品内容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题,通过作品展现残疾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积极向上风貌;作品要求创意新颖深刻,构思精巧缜密,形象鲜明感人,语言生动丰富;鼓励、提倡报送残疾人自己创作及反映残疾人题材方面具有特色并富独创性的作品。

(二)作品类别: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朗诵等。

(三)作品时长:声乐、器乐、舞蹈、朗诵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戏剧、小品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

三、参赛有关事项

(一)请各区(新区)残联、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分别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至少报1个高品质精品节目。各区(新区)残联要整合辖区特殊教育学校等资源,广泛发动、统筹整合、精心组织。

(二)各代表团要做好经费及后勤保障工作,作品编排选拔、往返交通、餐饮等费用由各代表团承担;选拔赛及文艺汇演的现场布置等费用由市残联承担。

(三)参加选拔赛的演员须为残疾人。所有类别的参赛作品严禁造假和代替演出,一经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将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

(四)为更广泛收集残疾人工作亮点素材,请各区(新区)残联将“十三五”期间工作总结及亮点,于4月2日前报送市残联;请各代表团于4月12日前将参赛作品名单报送至市残联。

附件:1.深圳市残疾人文艺汇演节目选拔赛作品汇总表2.深圳市残疾人文艺汇演作品舞台要求登记表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3月26日

(联系人:张巧敏,联系电话:82485813,报名邮箱:zhangqm@cjr.org.cn)

 

附件:附件1深圳市残疾人文艺汇演节目选拔赛作品汇总表.docx

附件2深圳市残疾人文艺汇演作品舞台要求登记表.docx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举办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