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深圳市残疾人就业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2021-07-30

我会于2021年7月12日发布《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残疾人就业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说明(详见附件)。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会工作的支持。

附件:《深圳市残疾人就业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览表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7月30日

附件

《深圳市残疾人就业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览表

序号

意见建议

处理情况

说明

1

成年的精神残疾人无处可就业,希望多一地方接纳精神残疾人,让基本的生活有保障。

采纳

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相关规定旨在通过政策,激励社会各类组织、机构、力量共同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和搭建平台。

2

即使有了这些就业保障法,如果没有配套实施的细则,也形同虚设。因为行政事业单位根本就不落实,不执行。建议补充如何具体落实就业法的细则。

采纳

本办法制定出台后,将根据出台的办法进一步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

3

条款:第十条
      意见及建议:要求高,补贴少,激励不足,没有办法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因为本身针对的对象是有就业困难的残疾人,要求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才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对有可能通过努力支持残疾人在企业就业几个月的机构来说,努力没有得到认可,成本也还是很高。
      建议:1. 提高补贴标准;2. 可设定不同标准的补贴,如签订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上,1年以上作出不同的奖励。

部分采纳

1.作为残疾人保就业稳就业具体举措之一,本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服务。鼓励多渠道开发高质量残疾人就业岗位,帮扶残疾人获得更为稳定的就业岗位。2.对于通过支持性就业服务安排残疾人在本市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获得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的支持性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其服务对象在岗就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给予每例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

    要求高,补贴少,比起广州都少了接近4倍,没有办法促进社会力量参与。至少参考因为本身针对的对象是有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并且要求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才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对有可能通过努力支持残疾人在企业就业几个月的机构来说的努力就没有得到认可。

第十条,建议
  1. 提高补贴标准;
  2. 可分不同标准的补贴,如签订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上,1年以上作出不同的奖励。

部分采纳

1.作为残疾人保就业稳就业具体举措之一,本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服务。鼓励多渠道开发高质量残疾人就业岗位,帮扶残疾人获得更为稳定的就业岗位。2.对于通过支持性就业服务安排残疾人在本市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获得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的支持性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其服务对象在岗就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给予每例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5

我个人认为能去企业就业的多为肢体类残疾。但对于精神类的,独立就业几乎是不可能能达到要求。而且绝大部分这样的孩子需要一生的照顾和陪伴。政府对于像我们这样的家庭,给予了残疾人本身基本的补贴,但您们是否想过,因为这样的孩子,大多的家庭照顾者是一直没办法参加工作,从30岁开始直到终身可能都在做着相同的照顾工作。可否考虑创造一些平台,同时解决照顾者携同孩子共同就业,这样工作和生活可以一同照顾。比如,我家的自闭症孩子,或许10年后,他还是这样,不能自已独立工作,但是在陪同下,可以一起做一些相应的工作。毕竟家长最了解他,知道用什么方法,能让他更好的适应工作,融入到社会工作生活中。

不采纳

本办法制定主要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扶持、适用对象为残疾人,残疾人家属暂未在扶持、适用对象范围内。接下来可考虑在扩大残疾人公益岗位等扶持政策中进行借鉴和探索,鼓励有专业特长残疾人家属就业辅导员队伍中来,发挥特长,共同推进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发展。

6

三级四级的残疾人都一样需要最少一个家人陪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少一份收入,希望国家相应提供增加残疾人福利补助;

三级四级的残疾人去一些旅游区景点没有任何优惠,这也是需要国家补助修改的政策;希望提高三级四级残疾人的学习补助,就业补助。

不采纳

1.本办法大部分扶持政策、补贴标准已在原有扶持标准上参照兄弟城市政策标准进行提标扩面。2.本办法中绝大部分补贴、奖励等扶持政策不以残疾人残疾等级作为补贴划分标准,三级四级残疾人与一二级残疾人享受相同补贴、扶持和促进政策。

7

    第一:建议精神类残疾人和重度智力类残疾人单独列出来,加大企业接受这类残疾人的补贴力度,尤其是一二级重度的,希望能有双倍补贴,相应的他们也得到双倍工资。同时建议一二级精神类重残两项补贴每年能有所增加,退休人员每年还都会增加工资,而两项补贴自从2016年到现在都没有增加过。

不采纳

重残两项补贴不在本办法规范适用范围内。

8

在征求意见稿中没有看到残疾人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补贴,如何保障残疾人失业期间的生活,希望这方面也能有详细办法。

不采纳

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有就业需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残疾人开展失业登记和数据统计。”失业残疾人在办理失业登记后与非残疾人享受同等补贴、待遇和社会帮扶。

9

我们看到征求意见稿中新增加的组建就业辅导员队伍,这项办法非常好,我们非常受鼓舞,有很多自闭症和智力类残疾孩子通过康复训练学会了很多技能,比如艺术类:画画,陶艺等等;音乐类钢琴,架子鼓,非洲鼓,古筝,陶笛等等;还有的学会了厨艺等,建议成立有专业老师的日常培训基地,并在大芬村或者同类的艺术区域开设画廊等,可以接单画画,也可以做一些衍生品等等来增加收入。音乐类的也可以组建乐团出去演出,弘扬正能量,让他们的一技之长都有用武之地。

不采纳

建议作为具体扶持助残项目建议意见向市、区、街道残联或残疾人服务机构进行反馈。

10

关于职业培训费用,意见稿中是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且累计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培训费用资助。18岁之前是一年有一二级5万三四级四万的福彩金来保证康复训练,但18岁之后职业培训费用只有1万,而残联下属培训机构的收费都非常高,比如画画或者钢琴音乐类一节课50分钟或一个小时最起码都是200左右或者更高,一万的培训费相对来说就太低了,是否可以再考虑延迟3年的福彩金,或者增加到每人每年3万。

不采纳

我市残疾人职业培训普遍以技术类、文职类等非艺术类职业培训为主,本办法补贴标准设置仍以普惠适用为重点。因此本办法残疾人在参考了上海市职业培训补贴基础上规定每人每年累计金额不超过1万元。

11

条款:第八条
      意见及建议:辅导性就业补贴标准偏低,家庭负担仍沉重。一方面,目前普遍成年服务机构每月收费6000元,意味着家庭每年还需要支付接近6万元。而本条款中的补贴仅1200元/月,远远不足够。另一方面,没有针对机构运营的补贴,所有成本都将压在家庭身上。
      建议提高补贴标准,至少参考18岁前的标准(4-5万元/年)。另外可以考虑不同类别的补贴有所差异。

不采纳

1.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各级残联应根据本行政区域残疾人数量、分布情况和就业需求,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残疾人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已规定通过购买方式扶持,因此不另设针对机构运营补贴。2.目前我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主要集中在残疾人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残疾人从事辅助性就业不需支付费用。康复补贴不在本办法调节范围内,可在康复服务相关政策中提出供主管部门作为参考。

12

条款:第二十六条

意见及建议:市残联应当牵头组织开展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残疾人就业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专门协会应当支持、协助或参与其中。

不采纳

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残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权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

第八条,辅导性就业补贴标准没什么变化,还是偏低。尤其是没有针对机构运营的补贴。以目前的标准18岁前每年有5万的康复补贴,到了18岁以后只有1200元,而目前普遍成年服务机构每月收费6000元,意味着家庭每年还需要支付接近6万元。

建议提高补贴标准,至少参考18岁前的标准。另外可以考虑不同类别的补贴有所差异;

不采纳

1.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各级残联应根据本行政区域残疾人数量、分布情况和就业需求,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残疾人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已规定通过购买方式扶持,因此不另设针对机构运营补贴。2.目前我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主要集中在残疾人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残疾人从事辅助性就业不需支付费用。康复补贴不在本办法调节范围内,可在康复服务相关政策中提出供主管部门作为参考。

14

第十条建议将各专门协会直接纳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范畴,这样一来,专门协会有动力区促进会员就业,同时协会也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以弥补协会的运营。

不采纳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须为“社会力量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15

应该加入对职高或技校接收残疾学生予以资金和其他资源的扶持,提高职校和技校教育残疾学生的积极性。

不采纳

职高或技校接收残疾学生的相关扶持不在本办法调节范围内。建议可在出台残疾人教育相关政策作为建议意见提供主管部门参考。

16

第二十六条,市残联应当牵头组织开展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残疾人就业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专门协会应当支持、协助或参与其中。

不采纳

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残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权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附件: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残疾人就业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