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残联关于做好2007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3-04-07

关于做好2007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粤残联〔2007〕182 号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

  为加强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全面反映“十一五”各项业务发展状况,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准确、有效性,中国残联对《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报表制度》进行了整体调整,增加了《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制度》和《残疾人事业资金统计报表制度》,升级改造了《中国残疾人事业业务数据统计管理系统》软件。一年来,在各级残联的共同努力下,2006年度全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快报任务已顺利完成。

 

  2007年,省残联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残联统计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推进统计数据的应用与服务工作。各级残联要在按时上报的同时,不断提高年报数据质量,强化对下级上报数据的逻辑审核工作,以避免或减少数据的差错率,保证数据的合理性、有效性;加强对基层残联统计工作的管理,积极推动基层统计台账建设,推进统计工作电子化,努力提高台账数据与年报数据的一致性,使统计数据更加真实、可靠;进一步提高统计年报分析报告水平,结合各项工作需求,积极运用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与服务。现就做好2007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一)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报表制度

报送时间:2008年1月10日前上报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二)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快报制度

 

报送时间:2007年11月25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

 

(三)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制度

 

1、康复台账:

报送时间:2008年1月1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就业服务机构台账:

报送时间:2008年1月1日前。

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07年12月31日前。

3、特奥运动员台账

报送时间:2008年1月1日前。

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07年12月31日前。

4、组织建设台账:

报送时间:2008年1月1日前。

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07年12月31日前。

5、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台账:

报送时间:2008年1月1日前。

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07年12月31日前。

 

(四)统计分析报告

 

  各市根据2007年数据统计结果撰写本市统计分析报告,上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日。报告内容要求主题突出,反映事业进展,针对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报告中配有统计图表的,应生动形象,文字、数字清晰,配有标题,指标名称及图示、单位等元素。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二、有关要求

(一)各市残联应按规定时间将以上数据和报告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残联信息科指定邮箱(地址附后)。待收到“年报数据和统计分析报告审核通过”的回复后,于2008年4月1日前将审定后的年报和统计分析报告打印、盖章的正式文本(年报以封面公章、主管理事长签章和填报人签章为有效)邮寄给省残联信息科。快报和台账数据只须逐级上报电子数据,不需上报打印文本,其中未能实行软件填报台账的地方残联,须将本级残联的纸质台账做好留存备查。

 

(二)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统计指标及说明,注意历史数据的衔接与关联性。在填报数据之前,要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在填报年报、快报时,应将本年度填报的数据与上年度的同指标数字加以对照比较,避免前后矛盾或衔接不一致等问题。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避免数出多门,口径不一。各级残联统计人员应积极与本残联各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保证统计数据符合实际工作情况。对下级残联上报的统计数据必须经本级业务部门审核和软件逻辑审核无误后,方能上报上一级残联统计部门。对一些与其他政府部门有关的指标应与当地各相关部门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统一口径,核实数据。

 

3、积极推动基层统计台账建设和统计工作电子化。各地残联统计部门应积极协助业务部门,共同做好统计台账填报的组织协调工作。统计部门可根据台账分发填报的具体情况,协助相关业务部门和机构安装软件,指导台账填报人员使用统计软件,在上报台账数据的同时,做好本级数据的留存备份。同时,对条件不成熟的基层残联,可暂时实行纸质填报并做好本地纸质数据留存,以便今后数据入机。

 

  年报统计工作应以台账数据为依据,要做到数据一致。台账数据软件录入完整无误的,年报相关数据可选择自动提取生成。填报台账数据时应避免多报、少报和漏项。

 

4、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各地残联应组织所辖县(区、市)残联统计人员学习专业知识,开展专业培训,讲解统计报表和统计软件操作。

 

  各级残联统计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统计人员变动应严格按照《中国残联系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上报、备案及交接等工作。根据中国残联统计工作进度安排,在数据上报、审核等重要时段,原则上不安排各级统计人员外出。

 

5、统计参数请从省残联网站下载。去年的统计软件可继续使用。

 

三、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残联办公室信息科

 

联系人:吴江龙、林群翔

联系电话:020-83372887、83371929

电子邮箱:gd_bgs@cdpf.org.cn

 

(二)软件技术支持(久其公司)

 

联系人:刘国金

联系电话:010-58561199转8018

客户服务热线:010-58561199转2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