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深圳市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3-04-07

关于做好2011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残联,市残联机关各业务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残联《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粤残联[2011]85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为做好2011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二五期间统计报表制度指标内容的调整

   2011年是十二五的第一年,中国残联在原统计报表制度的基础之上,对快报、年报、台帐三个报表制度内容分别做了调整,并在十二五期间内基本保持不变,调整后的报表指标内容及表式详见快报、台帐、年报的表样。

二、网络版统计管理系统的升级

   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网络版自2010年正式启用以来,实现了数据实时掌握的管理模式。2011年系统经过升级和优化,实现了逐级填报审核流程,并在不同业务数据之前加注了业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的栏目,强化了业务报表数据的审核力度,明确了有关数据的审核责任。台账中严格了数据的身份验证、生成年报等功能,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有效,实现了年报数据与台账数据的统一。系统的升级对各级残联业务部门和统计部门的协同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残联统计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要熟练掌握系统的应用,并建立良好的协作模式,业务部门做好数据录入与合理性审核工作,统计人员做好数据逻辑性审核与汇总上报工作,保证统计任务按时保质完成。网络版系统因涉及残疾人的个人公民身份信息和残疾信息,各单位要做好相关人员的保密教育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1、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快报制度。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10年11月1日至2 011年1O月31日。

    各区上报数据时间:2011年11月5日前

    2、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制度。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各区上报数据时间:2011年12月23日前

    3、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报表制度。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各区上报数据时间:2011年12月25日前

    (二)上报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按规定时间上报数据,各区残联待收到数据审核通过的确认后,于1 5个工作日内将审定后的年报打印、盖章的正式文本(以封面公章、主管理事长签章和填报人签章为有效)送至市残联办公室。

四、统计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台帐。

    从2011年起,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从台帐中提取数据的数量和范围将逐步扩大,涉及残疾人信息的台帐数据要求身份验证完全无误,统计年报数据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台帐质量的好坏。省残联将把统计台账建设情况作为考核各地级市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求各区残联要提高对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的认识,从源头抓起,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统计台帐,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及时、可靠。

    (二)加强逐级管理和部门协作。

   各级残联要加强对下级残联统计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对本级残联和下级残联的各项统计数据进行严格的监督与审核,做好基础数据的管理,完成逐级数据汇总,按时上报数据。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涉及面广、协作性强,需要统计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各级残联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事业统计的重要意义,建立起业务部门与统计部门互相协调、互相配合的良好工作模式,做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

    (三)做好培训。

各区残联在参加完市残联统计培训之后,要做好本地统计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的培训工作,掌握系统的熟练应用,保证统计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向荣  李应磷

联系电话:82485807 8332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