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计时最后5天!对残保金的申报缴纳还有疑问?在线访谈来啦!

2020-12-10

在线访谈

主题: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基本政策和申报流程

1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非税收入处处长薛海波、非税收入处副处长赵英爽,围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相关政策、申报缴费操作等问题接受访谈,并与观众朋友进行沟通、交流。 

残保金划转改革的背景 

1998年

深圳市自1998年起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1998年-2004年

由深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05年

由市社会局代为征收。

2012年

由市社保局直属分局代为征收。

2020年

4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将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管。

11月1日起,残保金正式划转至深圳市税务局征收,主要负责残保金的申报受理、费款征收等。 

那么

残保金缴费政策有没有变?

缴费方式有没有调整?

我自己的单位算不算免征残保金单位?

以后深圳残保金都按年征收了吗?

......

职能划转后

相信大家都有一大堆的疑问

那咱们一起看看

深圳市税务局的相关负责人

是怎么说的吧!

Q主持人:

残保金由税务部门征收以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费政策有没有改变,缴费方式有没有调整?

A嘉宾 赵英爽:

每年的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不能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支持残疾人就业、康复和技能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管后,深圳市税务局与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社保局、深圳市财政局密切协作,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沟通协调,四部门于今年8月17日联合对外发布了划转公告,明确划转后残保金的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以及年审申报等政策均按照我市现行规定执行,没有发生变化。

但缴费方式有了一定程度的调整,由原先的社保账户批量扣款方式,转变为全国统一的自主申报模式。

同时为了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方便企业申报残保金,深圳市税务局与深圳市残联、社保局紧密协作,无缝衔接,采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税务部门征收”的模式。在电子税务局智能导入残保金应缴费信息,实现缴费人“免填单、一键申报”。

缴费人可在电子税务局查看残保金计算公式及缴费明细,实现残保金征收透明化,让缴费人明明白白缴纳残保金。特别值得说的是,针对深圳企业数量多的特点,在今年的征收过程中,我们对免征残保金的用人单位一并免申报,大大节约了缴费人的申报成本,降低了企业负担。

 

Q主持人:

为了方便缴费人,今年税务部门征收残保金采用“免填单”申报,那么“免填单”申报具体是怎样一种形式呢?

A嘉宾 赵英爽:

为便于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深圳市税务局提供“免填单”模式,用人单位可以自行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也可以在各征管区局办税服务大厅自助申报区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申报。

登陆电子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模块后,选择2020年申报对应的所属期“2019年”,系统会自动弹出深圳市残联审核确认过的应缴费信息,包括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本期应补(退)费额。用人单位点击确认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已填写好的申报表。

用人单位只需要再补充填写“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栏次即可完成申报。

Q主持人:

目前税务部门征收残保金的情况如何呢?

A嘉宾 薛海波:

残保金征收工作整体来看非常顺利!

在此也特别感谢广大缴费人对税务局非税收入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我们也将继续优化征缴服务,积极开展宣传辅导,相信在税企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一定会顺利完成。

此外

我们还整理了

缴费人普遍最关注的问题

一起来看看吧!

1

刚刚介绍里说免征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免申报。我想问的是,我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免征残保金的单位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的0.5%的比例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其中,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用人单位,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如果您是符合免征政策的缴费人就无需缴纳也无需零申报。

另外,有一个简便的判断方式,今年免填单申报模式下,我们已经在电子税务局导入了全部应缴费信息。如果您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进入申报页面,提示本月没有应申报信息的话,就说明您不需要缴纳。

此外也可通过税务部门短信、电话通知获知是否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

我们企业去年缴纳了残保金,今年怎么找不到申报信息了?

税务部门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按照深圳市残联审核确认后的金额来征收的。如果电子税务局提示您无需缴纳,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可以向深圳市残联核实。

如果残联核实后确实需要缴纳残保金的,将由市残联将应缴费信息传递至税务局,税务局会及时更新维护电子税务局缴费信息,方便缴费人申报缴纳。

3

残保金申报信息里面的“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这个数据是怎么算出来的?

根据《 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深残联发〔2018〕3号文),“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 1 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申报信息中的“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根据市残联传递的应缴费信息直接导入电子税务局的。实际是用“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 个月”来计算出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

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则是按照参加社会保险(按参保人数最多的险种)的平均参保人数计算。

4

我的公司刚刚办理了注销,现在收到短信说要缴纳去年的残保金,这种情况下还要交吗?

企业注销或停产,需要缴交注销或停产之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今年,已注销的单位需要缴纳保障金的,或者是用人单位需要补缴2019年以前属期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可以前往市社保局直属分局办理,咨询电话12333,地址:深圳市人才园服务大厅一楼 41-43号窗口。

5

为什么残保金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个税系统里的金额不一样?和我们公司的实际平均工资也对不上。

深圳市残保金计算公式中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采用全市统一标准,为“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照深圳市统计局网站公布的上一年度《深圳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执行,并不是按照企业的实际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今年征收2019年所属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平均工资统一标准为100173元。

6

申报表里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是必须填写的吗?要与其他税种的填写金额一致吗?

深圳税务部门征收残保金按照全国税务部门统一使用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由用人单位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自行进行申报。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是残保金申报表的必填项,需要缴费人据实填写。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这一文件规定的口径计算。如果缴费人对具体口径有疑惑的话,可以查阅“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咨询热点问题工资总额专题》的相关解答。

7

福利费算在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里吗?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不包括在工资总额范围内。

8

以后深圳残保金都按年征收了吗?我看别的省有按月征收的。

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按年征收的。

当年征收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今年征收的就是2019年所属期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时间一般为8月至10月。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征收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9

残保金年审是什么意思?我们单位没有残疾人现在还需要年审吗?

根据《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深残联发〔2018〕3号文),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0人以上并且安排了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向深圳市残联进行年审申报,便于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一般申报年审时间为每年3月20日至6月30日。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报年审时间为4月30日至8月31日。具体的年审方式可以进一步向深圳市残联咨询。

 

结束语

Q主持人:

缴费人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政策内容和申报流程呢?

A嘉宾 赵英爽:

缴费人可以关注“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了解残保金的相关政策和申报流程。

今年10月起我局已在公众号上推出了残保金申报缴费专题课堂和常见问题解答汇编,也制作了残保金申报缴费操作的动画视频,欢迎大家查阅和收看。

同时,我们联合市残联设立了残保金咨询服务专线,为缴费人提供政策解答和申报缴费操作指引。

如果您对残保金的基本政策和征收标准还有疑虑,可以咨询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82788957、0755-83219938,咨询热线:12385。如果您对残保金的申报缴费流程还不明确,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Q主持人:

为了方便缴费人,今年税务部门征收残保金采用“免填单”申报,那么“免填单”申报具体是怎样一种形式呢?

嘉宾 薛海波:

缴费人可以关注“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了解残保金的相关政策和申报流程。今年10月起我局已在公众号上推出了残保金申报缴费专题课堂和常见问题解答汇编,也制作了残保金申报缴费操作的动画视频,欢迎大家查阅和收看。同时,我们联合市残联设立了残保金咨询服务专线,为缴费人提供政策解答和申报缴费操作指引。如果您对残保金的基本政策和征收标准还有疑虑,可以咨询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82788957、0755-83219938,咨询热线:12385。如果您对残保金的申报缴费流程还不明确,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

各位缴费人注意啦!今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期限是11月1日至12月15日。请合理安排申报缴费时间,提前熟悉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避免出现逾期申报缴费产生滞纳金的问题哦!

来源:深圳税务

(责任编辑 黄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