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2025-04-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残工委,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解放军各单位和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办公室):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三十五次全国助残日(5月18日)期间主题活动,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更好保障残疾人各项权益,大力营造扶残助残良好社会氛围,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助残日活动。

  一、活动主题

  弘扬自强与助残精神,凝聚团结奋进力量

  二、活动措施

  (一)制定活动方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联系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研究部署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制定助残日期间的活动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围绕全国助残日主题,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典型宣传,通过新闻报道、文化活动、文明实践等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展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新的历史性成就,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奋斗和社会各界扶弱助残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集中展现残疾人工作者竭诚为残疾人服务的典型事迹,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加快发展凝心聚力。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推动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融入国家精神文明建设大局,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按照各自职责,聚焦全国助残日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新时代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

  2.各地教育、残联等部门要围绕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开展活动。推动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保障措施。研究制定“十五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积极开展学前融合教育,加快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完善高等教育保障政策。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和送教上门规范工作。积极推动特殊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推进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

  3.各地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围绕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开展活动。做好低收入残疾人数据共享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推进服务类救助试点工作,落实《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进一步完善细化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保障工作,鼓励向精神关爱服务拓展。开展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强化机构康复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做好老年残疾人福利工作。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促进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要围绕促进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开展活动。部署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月”活动,通过科技创新发展新产业,拓展残疾人就业新形态,依法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力度,做好辅助性就业产品义卖系列活动、2025年度高校残疾人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服务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工作。

  5.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交通运输、残联等部门要围绕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活动。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持续推动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体系。开展城市无障碍设施专项体检评估,有序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推动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助残领域的应用。深化互联网应用无障碍改造。加强对国家通用盲文、手语信息化工作的支持。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在全国助残日当天向全国手机用户群发手机公益宣传短信。加强无障碍交通运输设备配置和改造力度,持续优化无障碍出行服务,保障残疾人便捷出行。高质量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提升残疾人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6.各地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要围绕提升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水平开展活动。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应用,总结推广残疾预防科技创新经验。落实孤独症儿童发展全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和关爱服务措施。推动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积极发展残疾人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做好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等困难残疾人和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困难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给予分类资助工作。

  7.各地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要围绕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活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识别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保障农村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大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和产业帮扶工作力度,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应用,深化金融助残服务。推进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动农村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各地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

  8.各地科学技术、发展改革、残联等部门要围绕推动科技助残发展开展活动。落实《关于推进科技助残的指导意见》,发展助残新技术、新业态,积极加强残疾人事业科技支撑工作。做好“十五五”残疾人事业规划思路研究,夯实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基础。宣传好助残科技创新动态、科技助残典型案例、优秀人才和科技进步给残疾人生活带来的新变化。

  9.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部队要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发挥各自优势,针对残疾职工、残疾青少年、残疾妇女、残疾儿童、残疾老年人、困难残疾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残疾人权益政策措施,开展本领域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典型宣传,动员引导支持助残社会组织和家长组织发挥作用,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环境。

  10.各地可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军队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困难残疾人家庭、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教学校、就业帮扶车间、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鼓励社会各界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切实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三、宣传要求

  各地要组织新闻媒体围绕全国助残日主题积极开展采访报道,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的奋斗精神和助残先进的高尚品质,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的举措和“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广泛传播“平等、融合、共享”的价值理念,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加快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国务院残工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

2025年4月22日

来源:中国残联宣文部

(责任编辑 黄燕如)


附件:第三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口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