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和业务监管指导项目采购公告

2019-10-10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和业务监管指导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和业务监管指导

二、项目经费

28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资格

(一)在深圳市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行业协调自律管理业务范围资质或相关服务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方式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五)投标书(原件)。

五、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前述第四条要求文件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19年10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2号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906,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唐庭富;联系电话:0755-83349771;传真:82485800。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0月 10 日

 

 

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和业务监管指导

项目采购需求

 

根据中国残联、民政部《关于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残联发[2014]66号)、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14号)精神和要求,为全面推进《深圳市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十三五”规划》(深残联发〔2016〕3号)任务的完成,积极培育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发展,为残疾人提供更加公平、优先、优质的服务。同时,加强助残社会组织业务监管指导,促进其健康发展。为此我会决定向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机构购买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和业务监管指导项目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开展我市街道残疾人职康中心和社区残疾人协会调研,推进街道残疾人职康中心和社区残疾人协会改革工作,协助残联试点将街道残疾人职康中心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将社区残疾人协会进行法人登记,并负责相关代办和辅导、人员培训等工作。

2、协助市残联审核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资料,协助审核向市残联申请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所提交的资料,并出具意见。

二、经费预算

28万元人民币

三、采购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具有具有行业协调自律管理业务范围资质或相关服务经验。

4.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