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残联创建无障碍城市促进日活动项目采购公告
2019-10-15
按照市委六届九次全体会议关于创建无障碍城市的决策部署及《深圳市创建无障碍城市行动方案》的要求,我会决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接“深圳市残联创建无障碍城市促进日活动”项目,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说明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体会议关于创建无障碍城市的决策部署,努力营造彰显人文关怀的现代生活环境,不断满足广大市民特别是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围绕围绕无障碍城市建设和双创中心设计,对标国际先进城市,厚植“无障碍基因”,邀请国内外专家探索创建无障碍城市发展路径分享。市残联拟于2019年开展创建无障碍城市红黑榜。
二、财政预算限额
90万元。
三、采购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3.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采购人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
4.同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能查到的被财政部门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四、投标方式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报价单(原件)。
五、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前述第四条要求文件一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19年10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12楼,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章兴伟;联系电话:0755-82485794;传真:82485800。
附:深圳市残联创建无障碍城市促进日活动项目需求书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0月15日
“深圳市残联创建无障碍城市促进日活动”项目需求
“深圳市残联创建无障碍城市促进日活动”项目需求如下:
一、举办2天促进活动;
二、组织国内外无障碍城市建设相关专家(不少于30人,其中国外专家不少于10人),落实出席会议专家往返机票、劳务经费、会议期间的住宿、交通及餐饮,做好会议保障;
三、组织无障碍城市建设相关工作人员(不少于300人)交流;
四、落实创建无障碍城市促进活动场地,场地设有不少于300个座位,具有投影、LED屏等基础设备;
五、收集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建言,编印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建言集(不少于300本);
六、英语翻译、手语翻译各一名;
七、会务执行;
八、无障碍城市建设促进活动总结(不少于5000字);
九、项目结束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及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