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残联公益广告及公益微电影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2019-11-29

 

深圳市残联公益广告及公益微电影制作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残联公益广告及公益微电影制作。

二、标的金额

80万元人民币。

三、采购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广告制作相关的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3.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采购人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
4.同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能查到的被财政部门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四、投标方式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5.投标报价单(原件)。

五、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前述第四条要求文件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19年12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12楼,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章兴伟;联系电话:0755-82485794;传真:82485800。

附件:深圳市残联公益广告及公益微电影制作项目需求书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1月29日

附:深圳市残联公益广告及公益微电影制作项目需求


一、在市残联徽标基础上,设计累计不少于10版的公益主题画面;

二、在融媒体背景下,通过漫画、图解、文字及视频等多种方式,生动呈现无障碍城市建设、残疾人福利政策、残疾人服务权责清单、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产业发展故事等,数量不少于15个;

三、制作实用宣传品。制作购物环保袋10000个、雨伞1000把、纸杯2000个等一批实用宣传品;

四、项目结束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及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