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无障碍城市市民行为规则”项目采购公告

2019-09-24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编制无障碍市民行为规则”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编制无障碍城市市民行为规则

二、项目经费

编制无障碍城市市民行为规则项目经费支出预算限额1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无障碍领域相关项目运作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方式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五)投标书(原件);

五、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前述第四条要求文件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19年9月30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12楼,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玉珠;联系电话:25832806;传真:82485800。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9月24日

 

附件:

 

编制无障碍城市市民行为规则项目需求

 

一、项目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全体会议关于创建无障碍城市的决策部署,通过编制无障碍城市市民行为规则和无障碍城市建设中小学课堂知识,将无障碍城市建设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平台,在中小学开展无障碍启蒙教育,厚植无障碍基因,培育无障碍文化,提高市民无障碍意识,努力营造彰显人文关怀的现代生活环境,不断满足广大市民特别是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项目内容

中标单位负责编制无障碍城市市民行为规则和无障碍城市建设中小学课堂知识体系。中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搜集国内外先进地区和城市关于无障碍城市市民规范和无障碍城市建设中小学课堂知识的资料和素材,完成项目调研、草拟、征求意见和评审工作,并提供项目试行后续的修改完善服务。

三、经费预算

“编制无障碍城市市民行为规则”项目经费支出预算限额10万元。

四、采购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具有无障碍领域相关项目运作经验的优先。

4.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