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残障者无障碍服务中心项目功能规划及需求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1-04-22

我会深圳市残障者无障碍服务中心项目功能规划及需求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残障者无障碍服务中心项目功能规划及需求分析报告编制服务

二、标的金额

人民币9.00万元(大写:玖万元整)

三、采购要求

1.投标人为在深圳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同等情况下,有残疾人服务经验或残疾人服务管理咨询经验的投标人可优先考虑。

5.项目自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深圳市残障者无障碍服务中心项目功能规划及需求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四、投标方式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文件材料(详见附件)一式五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送达至深圳市罗湖区中民时代广场B座12楼,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颜家睦;联系电话:82339552、18617130088。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须与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具体内容在合同中约定。

2.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向第三方披露。

附件:深圳市残障者无障碍服务中心项目功能规划及需求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21日

深圳市残障者无障碍服务中心项目功能规划及需求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会议精神和要求,加快推进市残障者无障碍服务中心项目概算审批进程,委托专业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做好项目需求分析、细化优化项目服务功能、研究完善项目运营管理服务方案。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开展深圳市残障者无障碍服务中心项目需求分析,科学测算残疾人人口数、对标对表先进城市。

(二)根据残疾人服务实际需求,细化优化深圳市残障者无障碍服务中心项目服务功能,对功能布局进行科学合理调整。

(三)研究深圳市残障者无障碍服务中心项目运营管理服务方案,提出运营管理模式,保证项目建成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四)中标供应商所完成的“深圳市残障者无障碍服务中心项目功能规划及需求分析报告编制服务报告”须符合有关部门要求,满足招标人功能规划及需求分析报告编制服务的需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相关资质,具备管理咨询相关经验。同等条件下具有残疾人服务经验或残疾人服务管理的优先。

(二)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需具备管理咨询相关经验。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四)投标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票决法。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

项目自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二)服务地点

采购方确定。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费用为9万元人民币以内,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

分两期付款。

第一期: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本协议价款总额的50%;

第二期:中标供应商将项目成果提交采购人,采购人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余款。

(五)履约担保金

无。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按时按质完成约定事项,否则乙方须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2.对于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政府行为等)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本采购需求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办法,补充办法具有同等效力。

六、投标材料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供应闪,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一)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投标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五)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身份或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资质证书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复印件);

(六)项目服务方案(原件);

(七)投标报价单(原件)。

附件:深圳市残障者无障碍服务中心项目功能规划及需求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