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疾人联合会购买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2021-04-14

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

二、标的价格:330,000元人民币

三、采购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税务、审计等业务经营范围,且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合格。

3.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方式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5.投标报价单(原件)。

五、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前述第四条要求文件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送或寄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12楼,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金花;联系电话:82485782 ;传真:82485800。

(二)中标单位须与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签订委托协议,具体内容在合同中约定。

(三)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向第三方披露。

附件:市残疾人联合会购买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需求书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14日

附件:

市残疾人联合会购买内部审计和

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为促进我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各项财务收支行为,向领导提出决策依据和可行性建议,给领导当好参谋助手,根据工作安排,委托专业机构承接我会内部审计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本级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绩〔2021〕1号)要求,切实做好2020年市残联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委托专业机构承接我会绩效评价工作。

二、技术要求

(一)内部审计

1.对我会一份审计报告整改事项出具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财政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关注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结果,审查预算执行情况,对我会本级及直属2个基层单位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的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及决算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固定资产管理,三重一大决策情况,会计基础规范事项等事项),出具内部审计报告。

3.对我会财务风险、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等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提出合规化意见建议,出具报告。

(二)绩效评价

1.对2020年市残联系统6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政府性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梳理,抽取其中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项目支出部门评价,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指标体系,经我会同意后统一实施。被抽样项目涉及金额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安排的15%,总盘控制不低于3000万元。

2.根据具体实施方案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通过现场勘查、访谈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项目情况,归纳整理项目的亮点和问题。

3.根据相关佐证材料,撰写绩效报告,报告应以“总-分”形式呈现,即出具2020年度部门系统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同时对抽样项目出具具体绩效评价意见,真实反映项目绩效情况。

4.项目绩效评价目标

通过绩效评价,评估项目设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项目操作的合法性、合规性;项目投入与产出的匹配性;项目的社会效益;项目其他需延伸事项。

三、服务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税务、审计等业务经营范围,且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合格。

3.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票决法。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此项目为服务项目,一份审计报告整改方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其他内部审计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绩效评价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二)服务地点:根据具体服务内容确定。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四)保密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五)付款方式:具体按照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以合同签订的违约责任确定。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