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第31个全国助残日深圳市残疾人文艺汇演采购公告

2021-04-13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抒发残疾人群体爱党爱国情怀,展现残疾人群体乐观向上、自强不息的时代风采,我会决定在第31个全国助残日之际实施第五届残疾人艺术节项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第31个全国助残日深圳市残疾人文艺汇演”项目。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第31个全国助残日深圳市残疾人文艺汇演

二、标的金额

人民币95万元。

三、采购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4.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自主声明。

5.同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能查到的被财政部门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四、投标方式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5.投标必须有文艺汇演策划方案并附上报价明细单(原件)。

五、其他要求

项目将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节目选拔赛,时间:2021年5月7日;

第二阶段为深圳市残疾人文艺汇演,时间:2021年5月16日;

投标人须提供前述第四条要求文件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20年 4月19日下午15:00前送达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12楼,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李佳璧;联系电话:0755-82485806;传真:82485800。

附件: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第31个全国助残日深圳市残疾人文艺汇演项目需求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第31个全国助残日深圳市残疾人文艺汇演项目需求

一、投标人需策划深圳市残疾人文艺汇演选拔赛及文艺汇演方案,经市残联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该活动,并线下、线上传播。

二、投标人具有创意策划人员、专业节目编排人员、国家一级编导等相关资质,近年有组织策划过市级以上大型文艺汇演经验、有从事过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选拔赛时间为2021年5月7日;文艺汇演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文艺汇演场地要求为深圳市A类剧场或相当规格。

四、组织残疾人演出节目的包装、改编、创编,充分展现残疾人的自我风采。

五、文艺汇演要配备专业和充分的设备、人员、技术支持及安全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安全实施。

六、邀请不少于5名专业评委对选拔赛的节目进行评选;在选拔赛节目中挑选合适的节目经过专业编排、包装后在文艺汇演上展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