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机关后勤辅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1-08-02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机关后勤辅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残联2021年度机关后勤辅助服务

二、标的价格:360000.00元(叁拾陆万元整人民币)

三、采购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3.投标人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投标人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投标方式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5.投标报价单(原件)。

五、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前述第四条要求文件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21年8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12楼,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查万珩;联系电话:82485787;传真:82485800。

(二)中标单位须与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签订委托协议,具体内容在合同中约定。

(三)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向第三方披露。

  

附件: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机关后勤辅助服务项目需求书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2日

  

附件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机关后勤辅助服务采购需求

为辅助我会机关后勤工作开展,切实做好机关后勤保障,我会决定向社会公开购买2021年度机关后勤辅助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保障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会决定购买机关后勤辅助服务。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提供辅助性的后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仓储管理、日常安全巡查、司乘服务、报刊杂志收发、法定节假日安全检查、协助周转房安全管理、会务保障、协助电信通讯;

(二)本项目服务需配备2名工作人员进驻市残联提供服务,至少1名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承诺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监管、审计和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评标定标方

采用票决法。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此项目服务期为一年。

(二)服务地点:市残联机关。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单位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四)付款方式:具体按照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付款方式。

(五)违约责任:以合同签订的违约责任确定。


附件: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机关后勤辅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