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深圳市智力残疾类社会活动项目采购公告

2022-03-04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现就“深圳市智力残疾类社会活动”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智力残疾类社会活动                      

二.标的金额

人民币20万元。

三. 采购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同等情况下,投标人具有本类别残疾人服务经验的投标人可优先考虑。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4.投标人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投标人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投标方式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5.投标书(原件);

6.投标报价单(原件)。

五.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前述第四条要求文件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22年3月10日下午16:00前送达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12楼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组宣(权保)部,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赵玲玲;联系电话:25832995;传真:82485800。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3日

附件

深圳市智力残疾类社会活动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丰富智力残疾人社会生活,增强生活幸福感,提升社会参与度,营造残健共享共融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联系智力残疾人及亲友

协助市残联与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密切联系,团结教育本类别残疾人及亲友,反映本类别残疾人特殊需求,为本类别残疾人服务,维护本类别残疾人合法权益,沟通残疾人与社会的联系,培养、推荐残疾人工作者。

(二)特奥保龄球训练及比赛

促进智力群体的身心健康,激发他们奋发向上的正能量,组织特奥队员,开展特奥保龄球常态化的训练和比赛。训练及比赛不少于10场,参与人数累计不少于200人次。

(三)兴趣小组培训与表演

推进智力特殊群体的素质教育,培养残疾人及亲友的兴趣爱好,丰富残疾人及亲友的互动内容。通过集体舞、腰鼓、非洲鼓、葫芦丝、合唱、朗诵等多形式的培训活动,使残疾人的肢体和思维更加灵活,助力于他们身心康复。组建兴趣小组不少于3个,培训与表演累计不少于12场次,参与人数累计不少于250人次。

(四)心理辅导培训

各个年龄阶段的智力残疾人有着不同的心理障碍,为助力智力残疾人正确认识自己,接纳自己,克服成长中的障碍,并改变生活中的不良意识,通过心理辅导培训,充分发挥个人潜能,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培养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助力身心康复。培训场次不少于2场,参与人数累计不少于60人次。

(五)特奥运动会

举办适合智力残疾人项目的融合比赛,展示智力残疾人赛场拼博的风采,增强智力残疾人的自信心和荣誉感。举办特奥运动会1场,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次。

(六)暇之美‘慢菲儿’红色教育活动

鼓励广大智障人士走出家庭,参与社会,组织智力残疾人及亲友走进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暇之美‘慢菲儿’红色教育活动。活动不少于1场,参与人数不少于60人次。

(七)完成市残联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承诺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监管、审计和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票决法。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签订合同日期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此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可以续签,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研究确定是否续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等。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单位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四)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通过项目评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余款。


附件: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深圳市智力残疾类社会活动项目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