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2-04-02

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标的金额:80000元人民币。

三、采购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3.投标人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投标人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上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合格;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未受过司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参与本项目服务的律师持有经过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证;

四、投标方式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含上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服务的律师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5、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

五、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前述第四条要求文件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22年4月12日17:00前送达至或邮寄到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12楼,电子投标书请投到QQ邮箱654614013,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武宜建;联系电话:82485805。

附件: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需求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4月2日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办发〔2017〕4号)精神,推进法制残联建设,提高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运用法治思维与法制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促进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更好地防范日常事务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时高效地为残联日常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确保采购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合法性。具体内容包括:乙方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其服务内容为在甲方作出重大决策、实施法律行为前对甲方的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以及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具体包括:

1.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及其职能部门事务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根据甲方需要,参与有关合作项目洽谈,现场提供法律意见;列席甲方的重大会议,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4.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甲方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5.参与处理涉及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6.为甲方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7.对甲方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行政诉讼被告的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

8.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甲方进行法治宣传;

9.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需要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一名专业的律师作为我会的对接律师,随时为我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服务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上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合格;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未受过司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参与本项目服务的律师持有经过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证;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票决法。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此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可以续签,本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研究确定是否续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

(二)服务地点:根据具体服务内容确定。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四)付款方式:具体按照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付款方式。

(五)违约责任:以合同签订的违约责任确定。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4月2日


附件: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docx